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委:
《甘肃省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甘肃省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搞好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2007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为主要依据,以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考核评估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以实事求是为核心,对基层进行正确的引导,激励基层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对考核评估成绩列前,各项数据可信度高,重大问题有突破的实施奖励;考核评估成绩列后,工作出现滑坡、部分数据有假,以及干扰考核的直接纳入后进县;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修改数据,瞒报、漏报、错报明显,在上报考核排序或单项奖名次上做文章的,要坚决查处,落实“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按照“三条线”(党政线、部门线、系统线)、“三个层次”(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优质服务县、巩固“三为主”县)分线分类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年初目标责任制内容的改革创新、清理清查效果和流动人口管理年任务的落实等工作实际,对不同市州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权重都有所侧重。原则上70%的考核分值和评分权重继续由省级统一制定,30%的考核分值由市州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对清理清查彻底,各项数据真实,重点难点问题有较大突破的,授予“求实进步奖”;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在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上取得较大成绩的,授予“政策落实奖”;对坚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奖励举报效果明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成绩突出的,授予“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奖”。
三是责任追究的原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的,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不论是在原工作岗位还是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跟踪追究其责任。
二、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党政线主要检查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干部、职工超生问题查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到位;五种资金直通车发放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双推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重大政策出台等。
部门线主要考核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突出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协助人口部门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情况等,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线一并计算分数。
系统线考核分类进行。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含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按照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省里对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继续实行免考);省级优质服务县(含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县),按照省级优质服务县标准,结合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考核评估;巩固“三为主”县,以签订的责任书为基础,突出基层管理、清理核查、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奖励举报和流动人口管理、数据真实程度等。
(二)考核评估的方法
1、市级考核
10月份,各市、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党政线(含部门线)、系统线和综合评估分别排出名次。
提倡市州考核到乡镇。嘉峪关市、金昌市所辖乡镇全部考核。其他市州所辖乡镇100个以下的,考核乡镇数不少于30个;101个以上的,考核乡镇数不少于40个。
市州的考核情况报告、考核评估上报表、单项奖资料和分县的乡镇考核结果排序,于11月9日16时前报送省人口委发展规划处。
2、省级考核
省级对14个市州的考核评估按本方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重点通过抽查校正市州考核评估数据。省级抽查误差在市州认定范围以内的不再扣分,误差超过市州认定范围的,按超出比例对市州加倍扣分。今年省里将首次设立市州单项奖。
继续实行逐级考核、排序和下管两级奖惩制度,全面发挥市州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省级对市州考核评估县市区的结果继续进行抽查复核,结合平时抽查、督查、信访案件查处、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瞒报、漏报、虚报、性别错报、假手术、假二女户和奖励举报、流动人口“两个互考”主要数据等有假,按个案加重扣分。重大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单项奖上报名额:每项单项奖每个市州最多上报1名,不够条件可以不报,所辖县市区少的市州单项奖上报总数不得超过所辖县市区的50%。
三、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 考核纪律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修改调查数据;
2、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禁收受财物;
3、不准迎送,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宴请,不得举办或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严禁考核调查之外人员入户陪同调查。省级考核调查,食宿全部由省人口委承担。
以上规定,如有违犯,单位视为干扰,在综合评估时扣分并通报批评。对违犯规定的个人,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 要求
1.严把考核质量关,突出当年出生、节育、二女户结扎、三项制度对象确认、3000元奖励费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奖举报、流动人口管理等数据真实情况的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坚决查处。
2.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率,原则上育龄妇女信息数据、计划生育报表数据不直接纳入考核,重点考核数据的准确率,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3.市州承担的30%分值,不纳入省级考核。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将真正体现本地特点,反映工作水平的指标纳入考核,加大评分权重,对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正确的引导。
附:
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指标设置、评分权重和评分标准
| 县级党政线年终考核指标设置、指标要求、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
| 考核内容 |
分解指标 |
评分权重 |
指标要求 |
评估标准 |
一、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率责任指标
|
1、人口出生率 |
100 |
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全县(市、区)出生率在市州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内 |
完成责任目标得100分,突破控制目标不得分,并“一票否决”。当年出生漏报或虚报出生,每例扣10分,漏报率超过一定比例“一票否决”。考核调查出的2006年及之前出生漏报或虚报,每例扣5分,扣完为止。 |
| 2、计划生育率 |
100 |
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全县(市、区)农村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在市州下达的责任指标以上 |
完成责任指标得100分,完不成责任目标不得分,并“一票否决”。计划内外错报每例扣2分,计划生育率统计误差每1个百分点扣2分,误差率超过一定比例“一票否决”。 |
二、网络建设
|
1、机构设置 |
50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设置计划生育行政、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和协会机构 |
乡镇、街道全部单独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得15分,挂靠在其他机构内的不得分,部分设立按照百分比得分;乡镇按规定设立计划生育服务所、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得10分,扣分同上;县设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得10分;县级以上协会组织纳入群团、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得15分。 |
| 2、编制和人员配备 |
70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计划生育行政、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协会组织编制,并按规定配备人员 |
全部乡镇、街道计生办已核定公务员编制得5分,每个乡镇、街道计生办至少配备了1名以上公务员(不含兼职),并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得15分;全部乡镇、街道计生办配备科级或副科级主任(不含兼职)得5分;全部乡镇计生服务所已核定事业编制得5分,按规定配备技术人员、每个所至少有1名助理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得15分;县计生协有专职人员、乡有兼职人员得10分;全部社区配备专管员得15分。以上编制及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均按百分比扣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有高职人员加5分;全部乡镇服务所有中级职称人员加10分,部分服务所有中级职称人员按比例加分;党委、政府重视,协会组织建设有重大突破的加5分。 |
| 三、投入保障 |
1、四纳入一保障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
100 |
五种资金四权分离直通车发放、其它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当年新增二女户3000元奖励、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资金少生快富五项资金农行设专户直通车发放各得10分;县级免费技术服务经费配套资金到位并如数拨付得10分(2006年5分,2007年5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得10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发放率达到标准得10分;独生子女养老储蓄落实、金额达到标准得10分;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落实、金额达到标准得10分。不到位按百分比扣分。整村推进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少生快富项目落实到位加5分。 |
| 三、投入保障(续) |
2、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 |
30 |
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
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得15分,不纳入或部分纳入不得分;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得15分,达不到按百分比相应扣分。 |
| 四、政策推动和综合协调 |
1、政策推动 |
50 |
出台并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优先优惠政策文件,开展“双推优”活动 |
新出台或高于省出台优先优惠政策标准文件并全面落实到位得10分,出台落实省政府《关于惠农政策中体现计划生育导向的通知》的具体意见并落实得10分,党委把“双推优”纳入日程作出安排得5分,有实际工作进展得5分,有重大突破加10分;纳入责任书市县落实新增二女户当年结扎3000元奖励得20分,达不到按百分比扣分。 |
2、相关部 门责任 制落实 |
100 |
县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认真落实 |
政府与相关部门签定责任书得10分;落实升学加分得10分,加分超过省上标准的加10分;免除农村两户全家合作医疗自筹部分得10分,部分免除得5分;农村两户全部纳入低保得15分,部分两户纳入得5分;农村两户低保提高30%标准的得5分;查出两非案件得10分,处理审结两非案件按比例得分,满分15分;有奖励举报制度并在组社固定标语上墙的得10分,落实奖励举报得15分。农村安全饮水、沼气池、灾民建房、招工招干等项目落实了省政府《关于惠农政策中体现计划生育导向的通知》精神的,每个项目加5分。 |
| 五、兑现“一票否决” |
1、奖惩 |
50 |
按照《省条例》、省纪委[2002]7号文件等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兑现奖惩 |
2006年底或2007年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兑现了奖励得15分;对后进单位进行处罚的得10分,不处罚扣2分;对责任人兑现了奖励得15分,不奖励扣2分;对责任人兑现处罚得10分,不处罚扣1分;2007年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的加10分。 |
2、党员和 干部职工 超生问题 查处 |
50 |
对已清理出的干部职工超生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党员和干部职工超生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全部进行核查 |
对干部职工2002年3月19日以后超生的按照省纪委[2002]7号文件规定查处20分,其他时间超生的查处20分,查处不到位,按百分比扣分;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和干部职工超生问题查处10分;城镇二孩审批把关不严扣20分;对干部提拔任用中实行计划生育审核并备案的加10分;虚报、瞒报干部职工超生或虚拟处罚决定的,“一票否决”。 |
| 优质服务县系统线年终考核指标设置、指标要求、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
| 考核内容 |
指标要求 |
评分权重 |
评分标准 |
| 一、节育措施落实 |
①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0%以上;②农村人口每10万人当年二女户结扎100例以上(实行知情选择除外) |
70 |
①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40分。其中结扎放环各占20分,达不到按照百分比扣分;②农村人口每10万人当年二女户结扎达到责任指标得30分,达不到按照百分比扣分,并取消年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奖”评选资格(实行知情选择除外)。节育误差每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
二、出生性别比
|
上报总出生性别比及分孩次性别比准确率100% |
60 |
总出生性别比准确率20分,一、二孩性别比准确率各20分,每例性别错报扣10分,扣完为止。 |
| 三、宣传教育 |
①育龄夫妇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②优先优惠政策村组上墙率100%;③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无空白县④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
50 |
①育龄夫妇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优先优惠政策村组上墙率达到要求,内容齐全得25分;③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无空白县10分;④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得5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 |
| 四、技术服务 |
①县、乡服务站所设备发挥作用;②县站助理执业医(护)师以上资格人员比例达到60%,每个乡所至少有1名助理执业医(护)师以上资格人员;③服务所人员持证上岗率100%;④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80%;⑤已婚育龄妇女当年查病服务率35% |
120 |
①县服务站设备发挥作用得10分,全部乡服务所设备发挥作用得25分;②县站人员执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要求20分,全部乡所执业资格人员达到要求得30分;③服务所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得10分;④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达到要求得10分;⑤已婚育龄妇女当年查病服务率达到35%得15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县乡服务站所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加5分。 |
| 五、基层管理和服务 |
①自管小组长对重点服务对象月访视率达到95%以上;②出生孕情检出率90%以上;③乡镇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率100%;④村计生协会活动经常;⑤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100%, |
120 |
①自管小组长实行海选,责任落实,对重点服务对象月访视率达到要求得25分;②出生孕情检出率达到要求得15分;③乡镇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村协会组织对特困救助、少生快富等对象进行评议的得10分;④村计生协会活动经常,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得10分;⑤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各得15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 |
| 六、信息化建设 |
①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100%;②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率100%;③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100%;④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100%;⑤乡级因特网接入率100% |
50 |
①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达到要求得10分;②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全部人口信息录入率达到要求得10分;③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到要求10分;④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达到要求10分;⑤乡级因特网接入率达到要求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全部乡镇、街道和省人口委已配备电脑的社区能正确使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甘肃省人口办公平台和甘肃人口网加10分。 |
| 七、依法行政 |
①县、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②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率达到40%以上,2006年累计征收率75%,2005年及以前全部征清;③无重大恶性侵权案件 |
50 |
①县级按规定配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乡镇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2006年累计征收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2005年及以前全部征清得10分;人民法院有强制执行案例的得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重大恶性侵权案件实行扣分制,每发生1例扣20分。 |
| 八、流动人口管理 |
①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85%;②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80%;③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70%;④流出人口发证率90%;⑤流入人口验证率90%;⑥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90%;⑦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90%;⑧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90%;⑨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率85%;⑩信息上报准确率90% |
150 |
①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③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④流出人口发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⑤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⑥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⑦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⑧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⑨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并设立维权电话的得10分;⑩信息上报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60分,准确率以对方所报数据为准,上报数据与个案数据应保持一致,个案无准确地址视为信息不准确,每例扣2分,省上考核主要数据不准确,每例扣10分,扣完为止。流入地主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50分;流出地应邀上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20分,流入地积极配合的给予同等分值。人为作假每例扣100分。(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流动育龄妇女占育龄妇女总数的比例给予基础分,最高20分。) |
九、群众满 意程度
|
①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80%以上;②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80%以上 |
30 |
①管理工作满意率得15分;②技术服务工作满意率得15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 |
| 巩固“三为主”县系统线年终考核指标设置、指标要求、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
| 考核内容 |
指标要求 |
评分权重 |
评分标准 |
| 一、节育措施落实 |
①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②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80%以上(甘南、临夏75%以上);③农村人口每10万人当年二女户结扎100例以上(实行知情选择除外) |
120 |
①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40分。其中结扎放环各20分,达不到按照百分比扣分;②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40分,分项评分同上;③农村人口每10万人当年二女户结扎达到责任指标得40分。达不到按照百分比扣分,并取消年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奖”评选资格(实行知情选择除外)。节育误差每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
二、出生性别比
|
上报总出生性别比及分孩次性别比准确率100% |
80 |
总出生性别比准确率40分,一、二孩性别比准确率各20分,每例性别错报扣10分,扣完为止。 |
| 三、宣传教育 |
①育龄夫妇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甘南、临夏80%以上);②优先优惠政策村组上墙率100%;③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无空白县④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
50 |
①育龄夫妇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优先优惠政策村组上墙率达到要求,内容齐全得20分;③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无空白县10分;④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得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 |
| 四、技术服务 |
①县、乡服务站所设备发挥作用;②县站助理执业医(护)师以上资格人员比例达到50%,每个乡所至少有1名助理执业医(护)师以上资格人员;③服务所人员持证上岗率100%;④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40% |
80 |
①县服务站设备发挥作用得5分,全部乡服务所设备发挥作用得15分;②县站人员执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要求10分,全部乡所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达到要求得20分;③服务所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得20分;④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县乡服务站所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加5分。 |
| 五、基层管理和服务 |
①自管小组长对重点服务对象月访视率达到95%以上;②出生孕情检出率90%;③环情服务补助费发放率90%;④乡镇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率100%;⑤村计生协会活动经常;⑥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100% |
120 |
①自管小组长实行海选,责任落实,对重点服务对象月访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②出生孕情检出率达到要求得15分;③环情服务补助费发放率得10分;④乡镇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村协会组织对特困救助、少生快富等对象进行评议的得10分;⑤村计生协会活动经常,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得5分;⑥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二女户结扎3000元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各得15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 |
| 六、信息化建设 |
①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100%;②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率100%;③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100%;④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100%;⑤乡级因特网接入率100% |
50 |
①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达到要求得10分;②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全部人口信息录入率达到要求得10分;③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到要求10分;④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达到要求10分;⑤乡级因特网接入率达到要求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全部乡镇、街道和省人口委已配备电脑的社区能正确使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甘肃省人口办公平台和甘肃人口网加10分。 |
| 七、依法行政 |
①县、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②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率达到40%以上,2006年累计征收率75%,2005年及以前全部征清;③无重大恶性侵权案件 |
50 |
①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2006年累计征收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2005年及以前全部征清得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按百分比扣分,数据有误差按2倍扣分。重大恶性侵权案件实行扣分制,每发生1件扣20分。 |
| 八、流动人口管理 |
①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85%;②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80%;③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70%;④流出人口发证率90%;⑤流入人口验证率90%;⑥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90%;⑦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90%;⑧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90%;⑨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率85%;⑩信息上报准确率90% |
150 |
①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②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③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④流出人口发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⑤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⑥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⑦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⑧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⑨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并设立维权电话的得10分;⑩信息上报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60分,准确率以对方所报数据为准,上报数据与个案数据应保持一致,个案无准确地址视为信息不准确,每例扣2分,省上考核主要数据不准确,每例扣10分,扣完为止。流入地主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50分;流出地应邀上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20分,流入地积极配合的给予同等分值。人为作假每例扣100分。(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流动育龄妇女占育龄妇女总数的比例给予基础分,最高20分。) |
| 兰州市、嘉峪关市系统线年终考核指标设置、指标要求、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
| 考核内容 |
指标要求 |
评分权重 |
评分标准 |
一、流动 人口管理 |
1.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85%;2.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80%;3.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70%;4.流出人口发证率90%;5.流入人口验证率90%;6.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90%;7.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90%;8.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90%;9.流入人口维权服务率85%;10.流入人口政策知识知晓率;11.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使用率90%;12.信息上报准确率90%; |
300 |
1.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2.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3.流入育龄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4.流出人口发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5.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6.流出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7.流入人口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8.市州与与驻省外站协查通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9.流入人口维权服务率达到指标要求并设立维权电话得15分;10.流入人口政策知识知晓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11.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使用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12.信息上报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0分,准确率以对方所报数据为准,上报数据与个案数据应保持一致,个案无准确地址视为信息不准确,每例扣2分,省上考核主要数据不准确,每例扣10分,扣完为止。流入地主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50分;流出地应邀上门落实二女户结扎和补救措施,每例加5分,最高加20分,流入地积极配合的给予同等分值。人为作假每例扣100分。 |
二、综合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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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90%;2.育龄妇女政策知晓率85%;3.奖励优惠政策村组上墙宣传率100%;4.媒体宣传上稿率100%;5.县乡行政人员持证上岗率100%;6.乡、村专干和自管小组长入户访视率95%;7.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100%;8.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9.县站助理执业医(护)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比例达到60%;10.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确认准确率100%;11.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100%;12.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率100%;13.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100%;14.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100%;15.乡级因特网接入率100% |
200 |
1.当年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指标要求得30分;2.育龄妇女政策知晓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3.奖励优惠政策村组上墙宣传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4.媒体宣传上稿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5.县乡行政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6.乡、村专干和自管小组长入户访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7.服务站所外观统一标识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8.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9.县站助理执业医(护)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比例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10.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确认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11.乡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与民政部门一致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12.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5分;13.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14.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月更新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15.乡级因特网接入率达到指标要求得10分 |
三、出生 性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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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爱女孩五项任务落实率100%;2.总出生性别比准确率100%;3.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准确率100% |
100 |
1.关爱女孩五项任务和生育关怀达到指标要求各得10分;2.总出生性别比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3.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准确率达到指标要求得20分。每例性别错报扣10分,扣完为止。 |
四、有奖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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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按举报内容落实举报奖励金;3.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
100 |
1.设立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并在组社固定标语上墙得10分;2.举报一例违法生育、违法怀孕、违法收养并落实奖励金得2分,最高10分;举报一例假二女户并落实奖励金得2分,最高10分;举报一例瞒报并落实奖励金得2分,最高10分;举报一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并落实奖励金得2分,最高10分;举报一例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并落实奖励金得2分,最高10分;举报一例党员干部提拔任用中未进行计划生育审查并落实奖励金得10分,最高20分;其他举报项目每例得1分,最多不超过10分;3.举报符合程序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得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