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口委:
《甘肃省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甘肃省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检查、验收、考核、评估各市州、县市区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向前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2006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为主要依据,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高工作水平为目标,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考核评估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求真务实的原则。突出求真务实这一核心,激励和引导各地在做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对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修改数据的,要坚决查处。
二是分线、分类考核评估的原则。按照党政线、相关部门线、计划生育系统线和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优质服务县、巩固“三为主”县三个层次,分线分类设置指标,分线分类考核评估,分线分类排序并兑现奖惩。
三是注重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原则。70%的考核分值和评分权重由省级统一制定,30%的考核分值由市州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是责任追究原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的,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不论是在原工作岗位还是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跟踪追究其责任。
二、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党政线主要检查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干部、职工超生问题查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到位;五种资金直通车发放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双推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重大政策出台等。
部门线主要考核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突出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线一并计算分数。
系统线考核分类进行。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含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按照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省级优质服务县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为主要依据进行考核评估;巩固“三为主”县(含2006—2007年度省级优质服务创建县),以签订的责任书为基础,突出基层管理、清理核查、数据的真实程度、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节育措施的落实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等。
(二)考核评估的方法
1、市级考核
10月份,各市、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党政线(含部门线)、系统线和综合评估分别排出名次。
提倡市州考核到乡镇。嘉峪关市、金昌市所辖乡镇全部考核。其他市州所辖乡镇100个以下的,考核乡镇数不少于30个;101个以上的,考核乡镇数不少于40个。
市州的考核情况报告、考核评估上报表、单项奖资料和分县的乡镇考核结果排序,于11月10日16时前报送省人口委发展规划处。
2、省级考核
省级对14个市州的考核评估按本方案确定的分值评分(党政线700分、系统线700分),以实际考核结果分线(党政线、系统线、综合线)排序并兑现奖惩。省级复核调查误差在市州认定范围以内的不再扣分;误差超过市州认定范围的,按超出比例对市州加倍扣分。
继续实行逐级考核、排序和下管两级奖惩制度,全面发挥市州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省级对市州考核评估县市区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按抽查复核出的误差对该县市区进行校正,并结合平时抽查、督查、信访案件查处、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成绩列前的奖励,列后的纳入后进县,考核不实、数据虚假或在排序上弄虚作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
继续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奖。对工作务实,力度加大,各项数据真实,重点难点问题有较大突破的,授予“求实进步奖”;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上取得较大成绩的,授予“政策落实奖”;对积极开展信息岗位练兵,人员配备、业务素质达到要求,育龄妇女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变更及时,运转正常,各信息平台按规定使用,乡级宽带因特网上网率达100%,依托信息化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的单位,授予“信息化建设奖”。
三、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 考核纪律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修改调查数据;
2、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禁收受财物;
3、不准迎送,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宴请,不得举办或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严禁考核调查之外人员入户陪同调查。省级考核调查,食宿全部由省人口委承担。
以上规定,如有违犯,单位视为干扰,在综合评估时扣分并通报批评。对违犯规定的个人,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 要求
1、严把考核质量关。以省委、省政府两办通知为重点,突出当年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对象确认、3000元奖励费发放和农村二女户结扎等数据真实情况的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坚决查处。
2、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率,原则上育龄妇女信息数据、计划生育报表数据不直接纳入考核,重点考核数据的准确率,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3、市州承担的30%分值,不纳入省级考核。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将真正体现本地特点,反映工作水平的指标纳入考核,加大评分权重,对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正确的引导。
附:
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指标设置、评分权重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