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财政局、人口委:
为了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各县(市、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规模和提供节育技术服务代价程度,经对2006年全省农村节育技术服务对象数量和费用多方面测算。并按照各级财政对农村节育技术服务费用分级负担比例,现将2006年全省农村节育技术服务各项费用省级财政预算补助经费1054万元,下拨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详见附表)。
望你们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费用配套经费一并下达,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免费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费用结算标准的管理办法》甘财教〔2002〕5号,尽快与承担了节育技术服务单位和医疗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此经费列入2006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
附表:《2006年全省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省级专项补助经费下拨表》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