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职称评审中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按照我省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对论文的要求,现就我省计划生育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学术刊物级别的认定办法如下: 一、职称评定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 (一)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副高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兰外有效2篇), (四)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教材,可视为已达到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二、我省学术刊物级别的认定办法。 1、我省人口计生系统内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有:《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中国优生优育》《生殖与避孕》、《人口研究》、《人口与经济》。 2、我省人口计生系统内省部级学术刊物有:《中国人口报》(理论版)、《西北人口》、《甘肃人口》、《中国少数民族人口》。 三、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1.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的资料; 2.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
|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甘肃省人口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