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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口委关于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ww.gsjsw.gov.cn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6-12-8 15:40:52   来源:省人口委政法处

   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委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落实自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和检查工作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通知》要求,我委下发了《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行政管理的规范、奖惩政策的落实、行政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和《意见》)以及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精神等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地自查。委员会成立了以主任刘维忠同志为组长,其他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抽调一名业务熟练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市、州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细则,全面负责本区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确定一名领导带队,深入乡村,指导工作,为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执法行为
 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层层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建立并在全系统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初市(州)、县(区)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二是出台下发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依法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从调查取证、立案审批、制作并送达征收决定书、申请强制执行到结案的全部程序,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征缴分离、监管有力。三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其它领导配合抓。2005年9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长春召开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总结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讨论研究了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法守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坚持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既严格执法,又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克服执法中的简单粗暴行为,提倡文明执法。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要求,将宣传教育放到首位,以增强干部、群众特别是育龄人口的法制观念为重点,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创新宣传模式。我们组织了全省人口计划生育系统文艺调演,经过层层调演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宣传了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知识;改革宣传标语,提出考核中的两个不算数,即法规规定的应给群众落实的优惠政策没有上墙的不算数,没有开展面对面宣传,群众不知道的不算数,让群众监督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开办村务公开栏、宣传栏、读报栏,在人口集中地点制作永久性宣传牌。通过明确和靠实乡村干部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责任,按月开展上门访视和宣传,力求做到基本国策宣传到人,新婚夫妇培训到人,优生优育指导到人,孕期保健关心到人,婴儿出生探望到人,预防接种随访到人,节育知情选择到人,生殖保健服务到人,以此来保证宣传效果。今年省、市、县三级举办培训班260多期,受训达9781人次。全省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通过学习和培训,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基层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侵权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近年来未发生一例因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先后以举办计生干部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通过学习和培训,对省、市、县(区)、乡四级干部进行了全面培训,考试上岗,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全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深入扎实的培训学习,各级计划生育干部全面掌握了“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了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关爱女孩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进行了广泛的舆论宣传。根据国务院和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到“三下乡”活动当中,印制宣传手册200多万册,下发到基层干部群众手中。通过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了解和认识,树立了知法、懂法、守法和公正执法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奠定了基础。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普遍组织举办“关爱女孩行动”巡回演讲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全省关爱女孩行动演讲比赛暨人口计生知识万人答卷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妇女、关爱女孩、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女性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促使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和社会和谐发展。
  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我们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政理念,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便民维权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再生育审批、各类证件发放,环孕情服务中,不再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政府要求,我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规规范工作,重新审定本地的行政审批项目。
    对1990年以来制定的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理、登记和上报。一是凡与国家“一法三规”和省“一条例两办法”相抵触,不符合优质服务标准要求的文件一律废止。二是与各级法制部门配合,对各地的一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各市、州取消了办理《二胎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新生儿入户等环节中收取押金的不合理规定,使过去在计生工作中存在的越权乱收费、乱罚款以及随意增加育龄群众经济负担和义务的规定、协议、合同全部废除。三是规范行政管理,依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我省把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将行政审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省审改办对30多项审批及收费项目逐项进行审查,最后保留七项,其余全部取消,并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开发布。四是进一步做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及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经审核确认,现行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是12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征收4项。
     五、落实奖励政策,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依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省“一条例两办法”的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落实了优先优惠及奖励优待政策。对全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逐村逐户逐人开展调查摸底,反复核对审定,乡镇、村、组(社)逐级张榜公布,通过扎实细致的摸底核实,在2004、2005两年为60000多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3780万元基础上,2006年又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8334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使8072户计划生育群众受益,受益金额达4000多万元;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有10851户曾经为计划生育做出贡献、目前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得到政府救助,救助资金达1600万元;在省内中东部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较大地区,有17000多户已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户获节育奖,每户奖金3000元。为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初中升高中、中专和高中升职业学校、省内大学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各种证件,由省人口委统一印刷,全部免费发放。
 对违法生育者严格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上交财政,对拒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移交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违纪超生的党员、干部进行清理清查并依法征收了社会抚养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
    为综合治理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政策,今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的集中治理活动。2月27日,省人口委下发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方案》。4月17日,省人口委、公安厅、卫生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方案》和《通告》下发后,各地按照省上要求,迅速在全省开展了以打击“两非”为主要内容的性别比治理集中活动。在全省各级共同努力下,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打击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打击“两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收缴了一批用于“两非”行为的器械,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了“两非”行为的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自开展活动以来,各地成立活动领导机构389个,组建综合执法队伍385个,抽调综合执法人员2710名 ,开展集中打击活动752次,发放宣传材料736293份,公布举报电话270个,受理举报385人次,奖励举报21人,发放举报奖励20800元。清查计生和医疗机构12428个(其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1247个)。立案查处两非案件262例(其中刑事案件6起),结案194例。没收B超97台,没收吸引器108台,没收其它医疗器械577台(件),没收终止妊娠药物价值87773元。处理有关人员215人,行政处罚47.53万元。
    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
  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监督,进一步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切实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省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建立了人大、政协定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监督效果的有效性。建立完善了执法公示制、有奖举报制、社会承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备案审核制;将执法职责、办事程序公布上墙,严格生育审批制度,办证程序和时限向社会公开,并实行承诺服务。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生育计划安排、二胎审批、避孕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对象、特困救助对象、乡镇领导、村干部和计生干部的生育节育情况等均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提高了计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四是各级计生部门设置了举报电话和政策法规咨询热线,鼓励群众对计生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五是加大对计划生育行政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计生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破坏计划生育行风建设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八、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难;二是法制宣传任重道远,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超生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三是县乡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任务艰巨;四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检查力度不大,尤其是处理“两非”案件存在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要求,以贯彻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年内举办一期全省市州计划生育干部法制培训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省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准确用法、严格执法的意识,形成良好风气。同时,强化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守法遵法意识。
   (二)认真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全省依法行政试点和全省的检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制定政策、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时都要增强法律的意识,学会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依法行政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统一规划。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三)做好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普及。建立机制,制定规划,分步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要建立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对重大违法案件和恶性案件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手段,提高行政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
  (四)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来访接待和来电来信咨询答复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咨询的共性问题,将根据情况整理上网,供群众查阅,不断拓展咨询渠道。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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