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育龄妇女信息V2.2版操作说明(五)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ww.gsjsw.gov.cn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7-7-19 16:12:25   来源:

注意事项:

1、          乡镇每次上报信息前先运行 “扩展功能下的”“02批量信息补充”、“03刷新育妇信息”和“04清理垃圾数据”三项操作后再上报代码和信息。

2、          V2.2版程序要求每次上报必须同时报送代码和信息两个文件。

3、          每年10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必须要做“09自动退龄维护,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必须要做“10退出系统维护

4、          扩展功能下的“05育妇信息入户籍表”是一次性的批量操作,适合于刚开始录入阶段。在程序运行步入正轨之后,新增加的人口和育妇需在W01W02中分别录入。

5、          固定查询下的环孕情服务和访视服务对象,一个季度末只提取一次,不要反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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