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近期,酒泉市计生委和计生协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国武汉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市计生委和计生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2010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特点是:
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思路明确
各级领导和计生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提高,把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将群众自治的理念引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重点工作,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一是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统一改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二是扩大试点范围,全市除移民乡以外的村居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启动了万村示范活动。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酒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下发通知,积极制定本县(市区)的实施方案。
四是开展“三级联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点,层层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推动全市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发展。
金塔县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定规矩,群众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模式;玉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实行“五抓五强化”;敦煌市群众自治“四个注重”;肃州区西峰乡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取得“五推进”;普遍开展的打造“民本计生”、“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等活动,为全市群众自治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自治章程、自治公约、计划生育合同和村民代表会议、计划生育议事、民主评议和村务公开制度。完善了群众需求调查、民主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村委会组织村组计生专干,深入农户,与已婚育龄夫妻签订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与流入已婚育龄夫妻签订《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明确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村民和村委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群众自治。居委会还充分发挥班子和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采取个别走访座谈和召开居民小组会等多种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群众正确认识群众自治,真心拥护群众自治,自觉参与到群众自治工作中来。
规范了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程序,保证了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管理和监督等职能的履行;规范了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保证了群众诉求渠道的畅通。
强化了村“两委”在群众自治工作中的职责。坚持两委五项负责:村“两委”对计生政策、工作制度、优惠政策、村务公开、经费投入负责。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明确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
建立了群众自治工作文书档案。县、乡、村对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文件、领导讲话、安排总结、活动记录、典型材料和音像图片资料按照不同分类立卷归档。建立了季度信息报送制度。
三、加强组织建设,发挥骨干作用
各级基层计生协会组织根据群众自治的要求,结合协会认证评估工作,不断创新组织形式,调整会员队伍结构,丰富了活动内容,提高了协会服务的能力。多数村级召开了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健全了参政理事、民事调解、致富信息、文体活动等小组,以村民小组建立了会员小组,选举了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长、中心服务户长等。按照自由结合为主、统一调配为辅的原则,每名会员建立1-3名联系户,形成了村协会理事会—协会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群众的活动网络。通过不断完善协会组织建设,计划生育协会聚集了社会贤达、生产骨干、致富能手、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各类人才,改善了会员队伍结构。大力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建立了村级会员活动室、计划生育宣传栏、自乐班子、文化大院、文化书屋等活动阵地。动员协会会员参与群众自治,推荐会员参加村民民主监督小组,建立和完善协会参与群众自治的各项制度,使协会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相适应、相融合;培养、扶持一批会员成为少生快富的带头人,带头宣传群众自治,带头参与群众自治,带头履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实行自我教育
为了切实提高群众实行自治的意识,加强依法管理和民主自治的能力,各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引导教育,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坚持三大活动,重大节日活动、计生宣传活动和协会纪念活动,开展了三个层面的宣传,即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对社会公众的舆论宣传和群众面对面的自我宣传教育。
发挥会员之家、文化大院、文化书屋、计生宣传栏和村级自乐班子的独特优势,群众自发地开展宣传活动,自编自演计生文艺节目,开展“十到家,十服务”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五、关注群众利益,提供三生服务
一是落实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证听取群众的反映诉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 “两户”特困家庭优先列为低保对象,免除“两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自筹资金,持证“两户”家庭免收卫生院门诊挂号费,在沼气池项目建设和危房改造中优先照顾“两户”家庭,评先树优同等条件下向计生工作者和计生家庭倾斜。认真遵循“村民代表随机按需议事、计生协会定期研究协调、村两委专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奖励扶助对象确定、特别扶助对象确定、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养老储蓄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办理、升学加分对象等申报事项,先通过评议再公示、上报,让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做到事前明白、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维护了自治组织的公信力,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围绕群众生育、生产、生活开展服务。各级计生部门,以基层计生协会组织为平台,在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个性化的宣传咨询服务、科学化的避孕节育服务、全程化的优生优育服务、系列化的生殖保健服务,满足了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拓展工作,将国际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先进理念引入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全面推进知情选择,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开展生产帮扶活动,极大地提高了了群众自主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为群众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等活动,举办讲座,印制发放种植、养殖、林果科技资料,为广大群众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三是开展项目服务和生育关怀服务。以实施幸福工程、沼气改造、危房改造等项目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状况;开展“生育关怀”活动,救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以扶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精神慰藉、经济救助、宣传倡导、健康检查、生产帮扶、亲情牵手为主要方式,最大限度地给计生家庭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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