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计划生育协会、各幸福工程项目点: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转发《幸福工程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今年5月10日是“母亲节”,也是第十三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做好“活动日”的相关活动。把“活动日”作为提高幸福工程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扩大幸福工程知名度的有力时机,纳入人口委和计生协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和抓出实效,使本地的幸福工程更上一层楼。 1、举办“最想为母亲说的一句话”活动 省计划生育协会拟定于3月20日至5月10日举办 “最想为母亲说的一句话”活动,内容不限,字数不超过40字,署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参加者可将自己最想为母亲说的一句话通过省人口委办公平台发至省计划生育协会或通过短信发至13609397690;13893308664;还可发至《幸福生活与科学编辑部》投稿邮箱:xingfushenghuobianji@126.com。省计划生育协会将从所有来稿中精选出100条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鼓励奖40名,组织奖若干名。入选作品和获奖名单刊登在《幸福生活与科学》杂志上。 为了开展好此次活动,各市州计划生育协会要组织发动基层广大会员积极踊跃参与,并联合企业、社区等单位集体参加。 2、彰显幸福工程成果,推广幸福工程品牌 “活动日”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网络宣传和媒体采访受助贫困母亲案例等形式,宣传幸福工程以贫困母亲为代表的计生家庭所带来的幸福与安定;宣传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宣传救助贫困母亲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深远意义。从而使公众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自觉地支持幸福工程、关爱贫困母亲。省幸福工程组委会将在“母亲节”前后组织省级新闻单位深入项目点进行新闻采访和媒体报道。 3、推广幸福工程理念,做好深层宣传 幸福工程的公益理念就是倡导爱心,关爱母亲,其施救对象针对性很强,就是为那些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及其家庭奉献爱心。她们响应国家号召,为了民族利益舍小家、顾大家的觉悟和情操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关心爱护她们是社会温暖与文明的体现。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动员企业的参与则是推广该公益行动的最有效途径。 4、完善项目管理环节,管好用好爱心捐款 我省幸福工程项目现已发展为19个,总投入983.2万元,其中有518万元是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及其他省市募捐而来的善款。争取这些捐款来之不易,管好用好捐款更不容易。各项目点要做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从受助对象的确定、脱贫项目的选择、资金数额的发放、指导服务的质量等环节着手,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使幸福工程项目深入人心,做到受助的贫困母亲满意,爱心捐助者放心。 5、统筹安排活动内容,合理利用社会资源 五月份的“活动日”应与“5.29”活动有机结合。两个活动同为计生协会工作,既要有互动呼应效果,又要保证活动质量,所以要科学安排,合理进行,确保活动新颖、有效。各市州计划生育协会要针对今年工作的特点,在“活动日”前后做好“活动日”的前期策划、动员等准备工作。同时配合好全国组委会拟开展的幸福工程15周年筹备工作中的主题摄影展、项目评估、主题歌推广、公益广告拍摄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要认真组织学习顾秀莲主任和赵白鸽副主任在漳州会议上的讲话,切实提高对幸福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举办“活动日”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搞好本次活动。 2、要因地制宜、认真策划、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筹备、科学组织、注重实效,以较小的投入赢得较大的社会效益。 3、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凡是幸福工程的资金,一定要做到专有帐户、专门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4、请各市州及时将活动情况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上报,并于6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省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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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梅霞 文章作者:省计生协会 常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