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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出台(2004年— 2008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ww.gsjsw.gov.cn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6-2-8 12:44:59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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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03 年—2007年)》(以下简称《规划》)、《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4—2008)》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人口计生委机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制定2004-2008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核心,完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计划生育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发挥执法责任制的作用,不断探索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新模式;加强人口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为远郊区县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创造条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加强综合治理,提高工作效率,继续稳定本市的低生育水平,为2008年“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步骤
1、2004年:下发《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下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与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2、2005年: 修改《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法规修改情况,相应制定《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3、2006年:修定《北京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
4、2007年:修改《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5、2008年:下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实施意见》。
(二)抓责任制落实,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意识
1、强化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本委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的处室、人员及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考核。在抓好日常执法工作基础上,每年围绕1~2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004年重点检查行政许可项目清理情况、随父进京入户审核情况; 2005年重点检查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兑现及生殖健康服务情况; 2006年重点检查流动人口经费落实情况; 2007年重点检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 2008年重点检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及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落实情况。每年不定期检查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范各级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工作。
3、在全市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各项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扩大网上办公范围,逐步实现人口计生系统内部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坚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职能、相关规定、办事程序、审核标准、群众的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公开。通过专项受理、全程代办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服务,同时也进一步规范生育审批、证件办理、信访咨询等行政执法工作。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制度,对办理标准、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并制作告知书摆放在明显位置,为当事人服务。
4、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重大案件上报制度、重大责任事故追查制度等,应当保证落实到位,使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每年组织1~2次机关法制讲座,邀请立法机构负责人或法律专家讲课、研讨问题。同时每年组织1~2次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培训。
2、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宣传,将法制宣传内容作为整体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四)强化监督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接受各级人大和司法机构的监督。
3、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保证措施
1、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人员、机构、经费有保证《方案》的贯彻落实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名副主任具体主管。建立重大问题严格依法决策制度,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各处室制定有关规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应当对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核。市、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负责法制工作的业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法制工作专人。
2、加快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典型引路,加强利益导向机制作用在城镇地区,探索城镇独生子女贫困家庭扶持方式并逐步推行;在农村地区,从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精神的高度出发开展工作,继续坚持并不断发展“三结合”贴息贷款工程,以计划早、部署快、还贷好、效果佳为基本标准,在区、乡、村分别树立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全力推行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保证利益导向机制在农村地区得到落实。
4、加强部门间协调和沟通,建立有效的综合治理网络以实行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为契机,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社区建设的新形势,从户籍管理、出生统计、生殖健康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婚姻信息交流与共享等方面,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部门建立起方便而有效的协调制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跟上本市的整体建设步伐。
5、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评估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两个转变”评估复核方案及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中要包括依法行政的相关内容并严格考核,对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取消其被评选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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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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