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人口委《关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的实施意见
(市人口委 2006年4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了把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主题,在市上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中,高标准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为推动面上工作、提升整体水平创造提供经验,为构建和谐平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十一五”期间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要求
从2006年起,在泾河川区及312国道沿线和其它五县每县2至3个村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在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过程中,积极开展“婚育新风与新农村建设同行”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少生快富,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行村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协议化管理;实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推行“需求服务”和知情选择;完善多层次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障体系,充分依靠村级自身力量做好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建立一套“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三统一的工作机制,实现一年有突破、三年见实效、五年大发展,达到村级基础管理先进、政策落实先进、宣传教育先进、技术服务先进的目的。
先进示范村村级主要目标责任指标如下: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5%以下;
(2)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并无历年节育欠账;
(3)基础卡表准确率达到95%,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
(4)环、孕情服务率和当年妇女病普查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5)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基础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6)各种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7)社会抚养费两年内征清,当年征收率不低于60%;
(8)流出人口建档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率和持证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在90%以上;
(9)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比例要达到95%以上;
(10)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达到80%以上;
(11)药具发放率和产、术后随访率达到100%和95 %以上。
三、内容措施
(一)基础管理先进,在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1、队伍网络健全。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妇女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等参加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高标准建立村计划生育工作室,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并根据育龄妇女居住情况每若干户成立育龄妇女自管小组;自管小组长由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产生,且必须由有一定文化、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服务的育龄妇女担任;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人数占到村级总人口的10%以上。
2、履行职责到位。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完成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和工作任务;村专干要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并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宣传员要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要经常开展入户访视,掌握环、孕情,及时动员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3、制度规范完善。一是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村委会按照村专干、组宣传员、自管小组长各自工作职责,分别与其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认真考核,兑现奖罚。二是规范人口计划管理制度。村级生育指标安排采取本人申请,育龄妇女自管小组评议,村专干、组宣传员共同复核,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乡(镇)。经乡(镇)、县(区)批准并发文,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月例会和台帐登记、挂牌管理制度。每月按时召开月例会,如实填报各种台帐资料。村设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卡,环孕情服务与补救措施登记册,生育节育管理册,村级月报告单。村计划生育工作室要有牌子,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对重点服务夫妇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挂牌管理。四是强化分类入户访视和环孕情定期服务制度。重点服务对象每月访视一次,一般服务对象季度访视一次,随访服务对象每年访视一次,认真落实入户 “三要素”和“四项职责”。访视情况要有记录资料,及时处理解决访视发现的问题。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对一般服务对象每半年进行一次环孕情服务,并力争做到经期访视和登记。五是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村级要把结婚、指标安排、怀孕、生育、节育、环孕情、经费使用、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对流出、流入人口进行建档登记,建立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担保制度和经常联系制度与随访制度;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加强与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沟通和配合,强化对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
4、推行村民自治。召开村民大会集体制定、通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坚持把尊重、维护、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群众的选举权、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落实群众的参与权,体现群众的监督权,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改革基层工作运行机制。
5、坚持依法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重服务,轻管理,把管理寓于优质服务和宣传教育之中。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精神,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生育权益,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在动员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妥善处理好干群关系,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和信访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技术服务先进,在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1、加强村室和制度建设。各示范村要严格按人口分布密度和区域划分,对照创建标准要求,规范调整工作用房、人员和医疗器械配备、宣传氛围布置、制度文书档案等。
服务用房:业务用房要标准、高起点建设,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1间(20平方米),1000-2000人的村20-30平方米,2000人以上的村达到2间(30-40平方米)。
人员配备:充分利用村卫生室(所)的人员、技术优势,增强村级服务能力。经济基础较好或有条件的村配备1名具有医学中等以上学历且持有服务《合格证》的专(兼)职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强技术进修和培训。
设备配备:村计生服务室配备检查床、药具柜、B超,墙上要悬挂生殖保健挂图等。
规章制度:有保证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B超管理、环孕情检查、药具管理发放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行为准则、技术操作常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等,相关制度要上墙。
2、全面开展技术优质服务。一是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以偏远村社和少数民族村社为重点,以预防严重与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遗传疾病、优生优育咨询,开展婚前教育指导、围产期保健和先天性缺陷筛查,推广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从源头上杜绝出生婴儿缺陷。二是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建立规范的生殖健康档案,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节育、不育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生殖健康服务,普及防病知识和开展生殖道感染疾病的检查、检测,逐步减少生殖道感染对育龄妇女健康的不良影响。三是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育龄群众在知情的前提下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药具,加强术后、产后、药具使用随访。四是要把IP结合项目与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积极筹措资金,为农户改水,改建“四有通风改良式”厕所,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
3、扎实开展环孕情监测工作。村上每季度对本村已婚育龄妇女认真开展一次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实行受检者签名、持证制度,做到环孕情服务不出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环补环,计外怀孕补救,有病治病。村室技术人员要建立重点对象包干责任制,将重点对象包干负责到人,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健全孕情监测和访视制度。通过跟踪管理与上门服务,促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政策落实先进,在社会制约和利益导向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立案、调查取证、征收决定、审查、送达等法律程序,建立以强制征收为依托、以依法征收为主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机制。
2、兑现村社计生干部的报酬;凡超生的农民群众,一律不能担任村干部。
3、率先开展“双推优”工作,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宣传计划生育,致富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勇挑计生工作重担的党外年轻村计生专干、社宣传员、自管小组长和计划生育户中的积极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扩大执行国策模范群体。
4、各种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对象准确摸底、张榜公示,资金发放到人。全面落实“两户”的养老储蓄及各种奖励费,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免收“两户”自筹费用,免费为“两户”建沼气池,为“两户”优先安排以工代赈、易地搬迁、人畜饮水等项目;将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民政特困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落实1000—4000元的救助金。在整村推进到户的扶贫项目中,对独女领证户按5000元的标准安排扶贫项目;独男领证户按4000元的标准安排扶贫项目;二女结扎领证户按3000元的标准安排扶贫项目。
5、实现政策落实的创新,在学生入学、就业帮扶、养老保险、医疗改革、致富信息、社会事业服务中全方位向“两户”倾斜,使“两户”在农村中率先实现“小有所学、中有所业,老有所保、病有所医”,形成有利于“两户”生产、生活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教育先进,在婚育新风和少生快富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婚育新风尚和婚育新文化。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传播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弘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婚育新风尚和婚育新文化。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人口形势、生育政策、控制人口与发展农村经济关系,宣传少生快富的带头人的先进典型;教育基层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群众的观念,因地制宜地宣传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将优质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科普知识普及到群众之中。
3、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图书角和一批声像宣传品,有一个计划生育宣传品传阅袋,有一套生殖健康文图声像宣传品,为每个家庭提供一套生殖健康小折页。在主要街道、市场集市等人们聚集的地方,制作用语温馨规范的固定标语、广告牌,大型巨幅宣传牌要有1---3幅。设立报纸橱窗,方便群众阅读人口与计划生育报刊。泾河川区经济发达的村建立生育文化一条街等综合宣传设施,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丰富多采,形式多种多样,具有时代特征。
4、改革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一是积极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站(室)、人口学校及图书角的作用,组织开展育龄群众读书读报、交流心得体会活动;在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开展婚育新风文化大院、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展览、书画笔会等活动;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日组织集中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活动。二是举办培训活动。发挥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婚育新风培训活动,采取人口学校授课、专题培训、以活动代培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婚育新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活动。三是举办咨询活动。把集中咨询活动和经常性随访结合起来,通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深入育龄群众家庭,进行宣传和个别咨询指导,满足群众多层次的计划生育需求。四是举办座谈活动。组织“婆婆座谈会”、“媳妇座谈会”、“丈夫座谈会”、“人口沙龙”等座谈活动,为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相互交流、自我教育创造条件,解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思想顾虑。五是举办讲演活动。组织群众上讲台,讲述自己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交流,统一认识。六是进行评选表彰。组织群众开展“婚育新风文明户”、“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并作为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四.评估验收
1、验收程序。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实行年度评估验收,在每年年终考核中对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具体程序为:年初县(区)上报名单、实施意见及方案;乡镇政府在9月份组织开展自查,对初审合格的村报县(区)人口局复审;县(区)人口局对乡(镇)上报的村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村上报市人口委;市人口委在年度考核中对上报的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请市政府命名授牌。
2、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的活动。各级领导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如期建设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为其他村的建设创造提供经验,带动全市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