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
分析检查报告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8年12月24日 网上征求意见稿)
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第十六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省人口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于12月5日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找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措施。综合各种意见和建议,形成省人口委分析报告。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基本经验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甘肃实际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路子。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率先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跨越式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由 1978年的12.19‰下降到2007年的6.49‰,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30年来,全省累计少生人1062.26万人,使人均GDP相对提高2944元,有效缓解了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对全省今后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促进了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一系列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措施,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确立抓人口,就是抓扶贫、抓开发、抓发展、抓和谐的思想,结合本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实际,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综合治理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缓解了耕地占用和粮食、水资源的消耗,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经济稳步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2007年,全省人均GDP为10335元,据测算,如不实行计划生育,人均GDP只有7391元,人均耕地、水资源、能源等将分别减少15%、40%、30%。
2.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以宣传教育为主,改进宣传的方法和内容,让人民群众掌握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优质服务。长期实践证明,只要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兼顾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我们就能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只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就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只要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发展权,就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就会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3.通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重点难点工作的突破。各级党政一把手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和方法,引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放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去推动。坚持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和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发展战略、编制规划、完善法规、制定政策,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性转变,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由“八五”末1.88元增加到2007年的26元,建立了稳定的“三级投入”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
4.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和提高。我们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无论机构改革、撤乡并镇,还是费税改革、精简人员,始终保持人口计生机构稳定、网络健全、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投入保证,真正做到基层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抓重点县、人口大县、实现“三为主”和创建优质服务市县活动,推动全省工作均衡发展。经过努力,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路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由原来的一乡一个专干发展到目前每个乡(镇)平均6个以上,建立起了覆盖省、市、县、乡、村、组六级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网络。
5.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需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问题,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法定运行机制。颁布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把人口计生工作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面实施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奖励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00多万计划生育家庭累计得到近4亿元的实惠,每个计划生育家庭平均增加收入100元,探索出了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路子,为扶贫攻坚事业提供了新思路。
6.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人口计生工作,保持人口计生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尊重人口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更新发展观念,及时调整发展思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由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转变,由单纯的行政措施为主向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并重转变,由以“处罚超生”为主向“处罚超生”与“奖励少生”相结合转变,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
经过不懈努力, 省人口委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委评为“政治思想建设先进单位”、“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等,省人口委领导班子连续被省委评为好班子。
二、影响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人口形势不容乐观,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目前,全省正处于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增长势头强劲,一方面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增加、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政策内生育水平回升;另一方面,受农村生产方式和社会保障条件的制约,农民多生孩子和生育男孩的愿望仍然很强烈,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矛盾依然尖锐。一些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计划外生育影响恶劣,个别地方出现生育失控现象。
出生人口素质不高问题突出。全省每年出生缺陷儿达1.5万人,实际出生缺陷率高达16.4‰。出生缺陷的发生,不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而且影响到未来劳动力素质,已经成为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由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养老保障制度未完全建立、男女性别优势差异明显,群众想生男孩的意愿和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短时间内很难有较大改变,局部地方人口出生性别比多年居高不下,出生人口性别比特别是二孩以上出生性别比失调,潜存着人口安全和社会隐患。
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到2010年将达到7.84 %,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转为“老年型”,加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福利养老增长,对经济基础压力剧增,面临“未富先老”问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富余劳动人口转移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加之他们工作、生活环境差,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高,难以及时获得避孕节育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也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人口对社会的压力不断增加,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压力与日俱增。
(二)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关于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还不完善。现有的用人机制还不完善,各级计生干部缺乏宽松良好的工作平台,地位不高;各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政策保障;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不足,在基础教育阶段缺乏人口理论支撑,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多生孩子和生育男孩的愿望仍然很强烈;部门协调,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机制还亟待完善;省、市、县三级检查考核过多,基层长期处于疲于应付状态,没有足够的时间落实工作;部分指标要求过高,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年度责任指标不能及时达下,不利于全年工作的开展;基层卡表册资料繁多工作量大,流动人口管理报表多,手工册子重复多,工作程序繁琐;对临时性用工组织者的管理还不到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完善;基层计生部门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征收难度很大,影响了干群关系;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
需要省人口委党组研究解决的。现行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少生快富等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之间存在重复享受,资源浪费现象,应给予整合。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辐射面范围不够广泛,没有根据各地实际,适当放宽受助年龄限制,提高奖励标准。在普惠政策中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协调相关部门提高计划生育户享受标准,降低超生对象享受标准。对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不够,导致部分地区队伍建设缓慢,水平低下;委机关有关处室存在职能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不利于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对省人口委自身建设上的。领导班子学风还不够扎实,改革创新谋划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还不够强;对于如何自觉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到人口、资源、环境等事关国计民生发展的高度考虑和谋划还不够、研究还不深;对制约和影响人口计生工作长远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还不够;思想观念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条条框框和陈旧观念束缚;由于工作任务重,办公分散,事务繁忙,到各处室了解工作和个人生活中的困难较少;委领导班子在发展意识、职能意识、服务意识等方面还有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现象。对职工生活关心不够,在解决职工福利方面存在不足,没有将住在委家属院以外的职工一视同仁。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建设上的。基层机构编制、经费、待遇问题突出。基层计生干部非常辛苦,思想压力很大,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计划生育工作;部分地区人事部门在计生干部的分配、调动上,没有征求计生部门的提名或意见,没有把专业对口的人员调配到计生队伍中来;对基层宣传教育经费、乡村专干津、补贴等农村计生事业费用投入不够,不能有效保障农村计生工作的开展;基层法院没有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列为无偿服务,影响收缴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业务、执法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与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使得业务水平、依法行政、技术服务能力不高;出生缺陷干预的能力不强,出生缺陷干预药品免费发放面不广,影响出生人口素质。
(三)工作作风需要大力转变
计划生育干部工作理念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有些计划生育干部仍然习惯于依靠行政权力做计划生育工作,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可接受性,工作方法简单,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不够,把育龄群众只作为管理对象,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主观随意性和情绪化问题。
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与依法管理不适应。一些地方仍习惯于行政命令、下达任务的工作方法,总认为咋干咋有理,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法律法规程序和依法行政贯穿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去。有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在非婚生育、强制节育、计划外怀孕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查处等方面,存在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计划生育国策地位与国情要求有差距
一些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甚至消极畏难等情绪,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广大育龄群众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应当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但实际情况相差甚远,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已经成为新的困难群体,少生并未快富。由于部门协调机制尚未有效发挥,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缺乏有效的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力度与群众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亟待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缺口大,避孕节育措施等基本的免费服务不落实,甚至“放水养鱼”,直接导致生育水平反弹。
(二)群众生育愿望与生育政策的矛盾始终存在
在社会转型期,群众思想趋于多元,自主性不断增强,生育意愿诉求日益强烈,使这一矛盾更加复杂。从经济上看,由于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区域差距扩大,农村生产方式落后,农民对家庭依赖性强、对子女依存度较高;加之社会养老保障尚未建立,居家养老,养儿防老的现状没有改变。从文化上看,“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仍然深刻影响着群众的生育意愿。甘肃农村人口比例大,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仍在农村。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
(三)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同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
一些计划生育工作者,对外部环境和改革发展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可能带来的冲击与影响研究不够、准备不足,思想观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老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惑,基层工作中存在着计划外生育取证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违法侵权行为和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现象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基层管理服务网络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相适应
个别地区计生专干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热情不高,深感压力大、责任重、待遇低。部分地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不稳定、基本建设不规范、设备陈旧老化、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水平偏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观念和实际要求有差距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客观上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服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加强部门综合协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但在实践中存在习惯于简单地按照规定办、习惯办和领导意见办,对人口计生工作中要求最紧迫、联系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求稳怕乱,不思创新,方法不活,措施不力;从统筹协调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上看,人口计生工作涉及面广,很多工作需要民政、工商、公安、扶贫、卫生、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如何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承上启下和沟通左右的能力还不够强,缺乏协调力度。
(六)工作落实不够,责任不清
从可持续发展看,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机制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面对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构建新的运行机制,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但从全省范围内讲,还没有形成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工作落实的有效保障机制。从人口和计划生育自身来讲,各级工作职责不清,不该管的管得太过,该服务的服务不到位。基层管理人员缺程序、少规范,工作能力和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满足现状,存在工作手段、责任、技巧都跟不上的问题。干部责任没有落实,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减弱,入户访视、环孕情服务工作弄虚作假,出生、二女户节育等重点数据统计误差大,花大精力玩数字游戏,下小力气抓实效,本末倒置,事倍功半。
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和措施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努力平抑人口出生高峰,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保持健康稳定发展,以“抓典型建机制年”为契机,不断改革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逐步完善人口发展宏观决策机制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口发展决策机制。聘请知名人口专家、经济社会专家成立人口问题咨询委员会,探索和研究人口发展现状及趋势,做到科学决策,超前预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决定》若干意见。加大落实省人大出台的《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力度。适时修订《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农村改革要求重新界定生育政策,明确管理服务职责。建立健全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适应的政绩评价体系,既要承前启后,又要发展创新。确定明年为“抓典型建机制年”,通过层层实践和科学发展,提升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科学水平。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逐年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来源。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主要是基层服务网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少生快富”工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等。提高人口素质方面的投入。主要是出生缺陷干预、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设施投入等,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人群在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困难。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待遇等方面的投入,建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发挥经费的引导作用,围绕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引导人口计生工作的走向上下气力,保证投入。对已确定明年工作的四个重点(整合农村政策资源,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和四个试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试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农村惠民政策一卡通试点。)要全力保证。
(三)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机制
针对基层反映的各级检查考核多,部分指标要求高,基层长期疲于应付,没有足够的时间落实工作等问题,将减少考核次数、简化考核程序。在考核内容上,省、市制定考核指标时侧重考核结果,确保完成人口计划,县乡制定考核指标时侧重考核过程,促进基层抓落实。各级围绕目标任务,确定责任指标考核,不搞一刀切。省级考核实行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只考核市(州),县级排名交市州评估,省上每年要确定重点县进行督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鼓励基层说实话,报实数,求实效,逐步建立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针对基层反映的省人口委下达全年工作责任指标较晚,不利于年度工作衔接的实际,今年已有了很大的改变,争取在年底之前下达责任指标。
(四)构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新机制
要积极制定和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证明发放、奖励政策兑现等执法程序,改变计生执法程序缺乏统一法律规范的现状。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变过去管群众为管干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规范和约束计生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取消可能引起行政侵权的硬性考核指标,增加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指标权重。要文明执法,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逐步创造条件,让群众选择合适自身情况的节育避孕措施。把依法行政和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和侵权案件“一票否决”的力度。 开展人口计生干部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群众的满意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已经制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注重落实中央拉动内需项目中对计划生育户给予政策、资金上的倾斜,在农村低保、两免一补、失地补偿等项目中按人均发放多算一人,按户发放提高30%,对计划生育户及独生子女的保健、教育、就业等给予必要的优待,取消如发放资金设定条件、合同公证、保证书等约束条件,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体系。整合各部门项目和资金,积极调研、制定方案,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试点。实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和农村二女节育户奖励等资金发放“一卡通”,简化程序,畅通发放渠道,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六)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将流入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经常性服务管理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试点,开展创建示范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活动。继续实行流动人口“两个互考”,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新机制,加强对临时性用工组织者的管理。对于基层反映的流动人口表册多,手续繁琐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使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化、有序化。
(七)创新职业化队伍建设新机制
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专干的疾苦,畅通队伍表达意愿的渠道,倾听他们的呼声。最近开通了专干网站留言,并组织人员回答基层专干提问,化解情绪。积极协调人事编制等部门,解决乡镇(街道)计生干部身份问题,做到定岗、定职、定责,纠正挤占、挪用编制以及违反规定给服务站招收非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解决计生干部只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对计生工作人员反映的工资、津贴、养老和医疗等问题,将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到基层去解决,实行解决问题的“消号制”。建立健全村(居)计生组织机构,全面推行村级计生专干“县管、乡聘、村用”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评选“优秀计生专干”、“优秀技术服务人员”活动。挑选工作基础好、领导班子协调能力强、队伍结构合理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作为国家级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单位。抢抓拉动内需的有利机遇,改善基层服务设施和条件。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长效培训教育机制,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任职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岗位培训为主体的培训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管理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管理服务队伍。努力与组织部门开展好“双推优”活动。积极协调落实基层计生干部报酬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调动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省人口委党组担负着领导全省人口计生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的历史重任,我们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理清思路和工作职责,发挥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能力,提高各处室独立自转运行、指导基层的水平,自觉加压,强化服务意识,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促进我省人口和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提高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组织干部职工积极走出去,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参观,在实践中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工作思路,增强战略思维的能力,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