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及
免费技术服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落实“人性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使流动人口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服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居住30日以上年满18周岁至49周岁非西峰区户籍的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流动人口在我区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全面实行“六免两优”: (一)“六免”即:免费发放出生缺陷干预药品;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开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开展妇女病普查;免费开展节育手术并发症疹治;免费邮寄流动人口信函。 (二)“两优”即:子女上学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计生因难家庭享受廉租房政策。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责任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办法所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五条、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办法所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本办法所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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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范小颖 文章作者:庆阳市西峰区城流办武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