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严格按照《省资金“少生快富”扶贫项目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全县三个乡镇上报的“少生快富”项目户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我委组织人员经过从领证、生育节育等方面进行复核,通过与当地派出所核实户籍,与所在村委会有关人员核实婚姻生育情况及与本人见面调查等形式走访核实,确认我县符合省资金“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项目户有201户(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86户,牧业二孩户115户),我县现已经将确认的201户在县乡村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政府与项目户夫妇签定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自愿放弃生育指标合同书》交由县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见证),项目户夫妇一方经县(乡)计生站(所)进行环情及长效节育措施检查并出具了节育诊断证明。现经确认的201户公示期已过,我县已对确认、公证的项目户备案并上报市计生委进行复核。已上报的项目户若经市计生委复核,将成为第一批受益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