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其础,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步伐,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近期,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灵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
该制度从七个方面对约谈进行了规定。一是约谈主体为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二是约谈对象为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中,各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由县委书记、县长约谈或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约谈;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三是约谈时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半年约谈一次,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约谈一次,约谈由县计生局提出书面约谈意见,并指出约谈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确定约谈时间,如工作需要可随时确定约谈时间。四是约谈内容。主要包括约谈对象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部门相互协作配合情况、重难点工作突破情况、政策落实情况、依法行政情况;肯定谈话对象的工作成绩,指出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方向。五是约谈形式。约谈一般以集体谈话为主,也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监察、组织、计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六是督查考核。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约谈制度落实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约谈整改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核并严格兑现奖罚。七是责任追究。对约谈提出需要限期整改的事项,乡镇、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不力的,按照《灵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
灵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于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