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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组织部、市人口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双推优”活动的报告》的通知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ww.gsjsw.gov.cn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6-5-29 16:45:34   来源:平凉市人口委

 

中共平凉市委文件

 

市委发〔200625

 

 


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委组织部、市人口委《关于进一步

深化“双推优”活动的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口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双推优”活动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06年5月18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双推优活动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开展“双推优”活动的批示精神,调动广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现就全市进一步深化“双推优”活动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抓好“双推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去年在全市广泛开展“双推优”活动以来,市县(区)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市已有58名计生干部提拔任用,有484名计生干部和计划生育户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入了党组织,“双推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宣传动员的氛围不浓厚,力度还不够大。因此,各县(区)委要从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双推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双推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双推优”工作的进程。

加快“双推优”进程,是贯彻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项指示,大力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激发调动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农村党员结构,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户中优秀分子的政治地位,扩大执行国策的模范群体的迫切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平抑人口出生高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完成“十一五”人口计划和各项责任目标的客观要求。省委书记苏荣同志明确指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很辛苦,付出了巨大劳动,克服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党和政府感谢他们,人民感谢他们。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爱护计生干部,对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群众认可的,要及时选拔任用。”“省人口计生委开展的‘双推优’活动,对于提高计生干部素质、改善农村党员年龄结构、扩大执行国策模范群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人口计生委能将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市委书记王耀东同志明确批示:“我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省人口委的要求,各有关部门都要大力支持,把‘双推优’工作做好,力争这项工作今年有新突破。”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双推优”作为计划生育“党政线”考核的主要指标,真正把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促进“双推优”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双推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党章》要求的条件和标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原则,真正把政治上可靠、工作上敬业奉献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市、县(区)委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计生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管理,条件成熟的及时建议党委提拔任用。要坚持 “三优先,三突破”方针。“三优先”,即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成绩突出、群众信任的计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一直处于领先位次,工作成效十分明显的人口计生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各方面反响良好的计划生育户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吸纳为党员;“三突破”,即在县(区)分管领导和市、县、乡计生部门干部提拔任用上要有所突破;在市、县、乡计生干部和计划生育户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吸纳为中共党员上要有所突破;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建设计划生育示范村上要有所突破。在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与人口计生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干部任用、入党的计生审核关,对未经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通过开展“双推优”活动,激发计生干部的工作热情,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形成计划生育干部光荣,执行国策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计生干部队伍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敬业奉献,埋头苦干,为稳定较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计生系统普遍存在干部交流慢、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各县(区)委在高度重视选拔任用优秀计生干部的同时,要加快计生干部的交流和轮岗,配齐配强各级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优化组合计生干部队伍。结合县区和乡镇换届,调整充实市县乡的计生领导班子,努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综合协调的能力。在调整计生领导班子时,各级一定要树立最难干的事要选最能干的人的选人用人观念,选配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有基层工作经验、能打开工作局面的干部担任市县(区)计生部门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要落实四项工作措施:一是重点选拔。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中,优先挑选能担当计划生育重任,懂经济、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计生部门的领导。二是公选联考。今后凡乡镇计生办主任、市县计生委(局)领导班子中的副职出现空缺时都要采取公选联考的方法选人,合理搭配班子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侧重选拔懂医学专业,学历较高、年龄较轻的干部进市县计生领导班子。三是交流调整。对在同一乡(镇)担任计生办主任5年以上,在市县计生委局担任领导10年以上的干部,暂时不能提拔任用的,结合换届推荐提名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一些比较优秀的同志,交流调整到党委、政府综合部门锻炼提高。四是挂职锻炼。坚持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与到基层锻炼相结合,帮助年轻优秀的计生干部经受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环境的实践锻炼。今后对进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市县乡计生干部,组织部门会同人口计生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挂职锻炼,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培养成长。同时,要加大一般干部的调整和轮岗交流,把基层优秀的计生干部选调到上一级计生部门培养锻炼,在计生部门工作时间过长的干部有计划地交流到其它部门,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计生部门。对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解决好工资待遇,增加和充实有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特定的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保健服务。

四、坚持“推荐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全力抓好计生干部的能力建设

各县(区)委要坚持“推荐与培养并重”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计生干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人口计生干部,组织人口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个人修养。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把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全市“万名干部培训工程”,按照注重实效、按需培训、学以致用的要求,分步骤、有重点地采取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在职进修、上岗培训、临床带教、项目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组织计生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特别对进入后备的计生干部,要逐人落实培训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地安排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及有关院校的专业培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要求,教育引导各级计生干部牢固树立实干敬业、吃苦奉献和服务群众的观念,进一步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强烈的进取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突出的工作实绩赢得社会的理解、群众的拥护和组织的信赖。

五、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村级自治能力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各级一定要抓住先进性教育和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选派带头致富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勇挑计划生育工作重任的农村青年担任村计生专干、宣传员、自管小组长和协会会员。在选拔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审核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担任村计生干部。教育和引导村计生干部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本领。努力解决村计生干部的报酬和津贴,调动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计生工作格局。

村级是计划生育的前沿阵地,对村计生干部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对计划生育户中的优秀分子要重点培养,实行党员联系计划生育光荣户制度,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改善党员年龄结构,努力扩大执行国策的模范群体。要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户中的先进典型和致富事迹,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对贫困的计划生育户,要优先安排“少生快富”项目和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涉农部门要为他们倾斜项目和资金,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户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团结带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凝聚力。   

六、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估体系,准确评价计生干部的工作实绩

各级党委要把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所负责区域(单位)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察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一是对本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进行审核。纪检、组织、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省上三部委《关于干部提拔任用中做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拟提拔任用干部的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对违反政策规定生育的一律不准提拔任用,没有处理到位的要重新处理;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计生干部中发展党员时,要审核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有超生问题的不能吸纳为党员。二是对辖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依据省、市、县的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人口控制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的党政分管领导和计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外,下一年度不得提拔重用。对计生干部所包乡、所包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年处于后进位次的,不能列为后备干部。调离时要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对不胜任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要调出计划生育队伍,逐步形成靠政绩评价干部、靠工作进步程度衡量干部、靠群众满意程度使用干部的用人机制,促使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放在事业的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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