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养老保障、村民自治、一册明一折统四项试点和创建示范性宣传教育基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与评选优秀计划生育专干、优秀技术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双评”)活动,全市26个创建点被省人口委命名为全省示范点,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推动该项活动向纵深发展,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近日,市人口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活动的实施的意见》。
《实施意见》对全市示范典型创建目标提出明确要求:通过进一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格局,引导广大群众切实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通过进一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性服务机构”活动,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90%以上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标准要求;通过进一步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活动,确保2010年创建市级示范化社区达到28个,力争通过省上命名10个以上;通过进一步开展“双评”和“双推优”活动,切实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新服务理念,提高业务素质。
《实施意见》对全市示范典型创建的内容和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1.拟建118个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宣传教育示范点、创新入户宣传品、推进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建设生育文化宣传队、加强婚育学校建设、规范宣传标语。
2.拟建28个计划生育示范性服务机构。要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标准。
3.拟建28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一是加大普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的知晓率。二是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员化、网格化、自动化为目标,深化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试点工作。三是推进改革创新。
4.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双评”和“双推优”。一是进一步增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快推进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四是继续开展“双推优”活动。
今年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为创建阶段,9月份总结提名上报,由县区人口局初审报市人口委审核后,根据督查考核情况,于10月底前将“三示范”创建单位推荐省人口委命名表彰。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新思路,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宣传教育、推进优质服务、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把依法管理作为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基础,从“严、细、实”入手,下移工作重心,将工作责任靠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把管理措施细化到每个工作环节,使示范典型创建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