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此,我们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作,对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主要就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户养老储蓄落实情况、农村独生子女户、。女结扎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人员经费及报酬落实情况、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岗位津贴落实情况及基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情况等进行了调研。
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我什1先后走访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生厅及有关单位,并在陇南市开展了实地调研。
一、基本情况
l、以往的成绩.1971年7月,甘肃省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在卫生事业管理局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1973年的人口出生率下降了约2.5%,1974年又由上一年度的35.38‰,降至27.49‰,此后便一直保持在23‰以下的较低水平。从1973年到2000年的27年间,甘肃省共少生了 814万人。2002年全省人口出生率由1997年的17.22‰下降到13.2‰,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1.22‰下降到6.7%,近5年全省少出生人口70多万。计划生育成果十分显著,这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所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绩。
2、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后带来的变化。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 1989年11月 28日颁布实施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增补了有关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的九项内容,省政府也在近年来出台了10多条相关性政策和规章,现在全省共有79万多名育龄妇女享受到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包括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办理养老储蓄、减免义务工、孩子上学加分、优先享受政府扶贫贷款等。省级财政每年用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合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三女结扎户)夫妻养老储蓄经费已达500万元,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省上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逐渐深入人心,人们的观念正在逐渐转变。
3、目前的状况。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抓不懈,稍有疏忽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全国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甘肃也被确定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扶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年满60周岁。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村夫妇,每人每年发给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现在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中的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从过去的惩罚多生到现在的奖励少生,政策更具人性化。以经济利益为导向是引导农村是引导农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既有针对已经进入老年、响应号召只生一个孩子和两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又有优待帮助目前年轻育龄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尤其是省条例四章第二十九条(一)规定,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必奖励。不难看出,计划生育优惠优待政策具有鲜明的政策补偿性和导向性;利益导向机制正在逐步完善,由“惩罚多生”转变为“奖励少生”已初步成立。
4、调研的目的和任务.此次调研的目的,就是针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点、面结合的方法进行调研,既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又深入农村了解实际情况;使各项数据和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目前,在新时期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的管理、新生儿性别比、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低生育率下人口素质的提高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现在全省有25009万人口,远远超过了土地的合理承载力,在未来十几年里,全省人口还将以每年20万左右的速度递增,如果人口问题解决不好,全省的人均指标上不去,到2020年,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二、陇南市调研情况
陇南市地处偏僻,自然条件严酷,经济欠发达,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受到陇南市委、政府、政协和各级计生委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使我们的调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从2004年10月12日到18B,我们分别在武都、文县、成县等地开展了调研。五天时间里,调研组分别采取了座谈,入户察看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陇南市辖8县1区,195个乡镇,3346个村(居)民委员会,14751个村(居)民小组。截至9月底,全市总人口268.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2.44万人),已婚育龄妇女53.56万人,占总人口的19.17%农村已婚育龄妇女48.4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20%。其中二女户3 67万人,多孩育妇10.67万人(多女户1.1万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10806人,二女结扎户34868人。人口出生率9.95‰,死亡率6.13‰,计生率87.11%,人口自然增长率3.82‰。
陇南自2001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财政每年给陇南8县1区下拨计划生育转移付770万元,全部下拨至乡镇用于计划生育事业。通过市财政处、审计处了解,各县(区)财政无截留。其中,成县近三年来,省上每年拨付68万元,2002、2003年全部拨付至乡镇,2004年应拨付68万元,但目前仅拨付34万元,占SO%。文县近三年来,省上每年拨付72万元,每年均如期拨付至乡镇。武都区近三年来,省上每年拨付147万元,每年均如期拨付至乡镇。
陇南市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10806入,二女结扎户34868人,全市为农村“两户”办理养老储蓄或养老保险21212户,累计投保资金1193 64万元。成县截止今年几月底,“两户”共计5798户(独生子女领证户3366户,二女结扎户2432户),已办理保险和储蓄的2657户,占45.8%。其中:独生子女领证户办理528户,占15.68%,投保资金31.68万元;二女结扎户办理2129户,占87.54%,投保资金127.74万元。目前,“两户”投保资金缺口较大;政财无力负担。文县共有农村独生
子女领证户530户,二女结扎户4441户,共44971户。目前文县累计已办理农村“两户”养老储蓄2018户,每户600元,投入资金共万元,占“两户”的40.6%。未达到省、地下达的80%比例的要求。武都区共有“两户”36000户;累计办理养老储蓄21000户,占“两户”的60%,也未达到省、地要求的80%比例。
陇南市对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优惠政策落实方面目前已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免
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二是在“双培双带”活动中,优先把符合条件的“两户”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培养成致富带头人。三是对“两户”生产致富的典型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树立“少生快富”的典型,带动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四是教育部门为“两户”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减免学杂费,在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考试中加10分。目前累计为农村“两户”子女减免学杂费6381户,金额1.4万元,初中升高中加分1183人。五是卫生部门在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四苗”接种中优先给“两户”减免接种费。六是人事劳动部门在劳务输出、务工人员培训、子女就业等方面优先照顾“两户”,优先考虑农村“两户”,例如西河县扶贫办为40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安装了太阳灶。八是在春蕾计划的实施个,妇联对符合条件的女童优先安排“两户”子女就读。全市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发放保健费17.93万元(每月每人5元)。两当县给生了一个女孩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但本人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15户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共计金额15万元。成县对“两户”减免义务工5289户,占“两户”的91.22%;为“两户”学生加分50人;开展科技帮扶2708户;为“两户’夫妇优先就业安排18人。劳务输出608人;为“两户”减免10%农业税5798户,减免资金9 8万元。文县民政、扶贫部门今年对计划生育“两户”加大了优惠帮扶力度,优先发放扶贫贷款累计30余万元。在修建无公害大棚蔬菜、种植大蒜、蒜苦、养殖家禽等项目方面对“两户”倾斜资金20.8万元,惠及“两户”597户;为符合条件的“两户”孩子初中升高中增加10分的户累计达351户。
在计划生育基层工作人员报酬落实方面。陇南市现有村级计生专干3346人、宣传员14751人。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委的标准,村级计生专于报酬每年不低于1200元,计生宣传员每年120元,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每年360元。据统计,以上人员的年报酬共需1109.57万元。但落实情况却不能令人满意。
文县共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317人,组(社)宣传员1305人,自管小组长1489人。根据2003年报酬落实情况,实际落实为 50%。武都区对村、组计划生育专职人员报酬落实率也仅达到70%。
调研组了解到,陇南全市8县1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技术能力普遍不高,有职称业务好的技术服务人员稀少,全市195个乡镇六、七百名技术服务人员都是卫校毕业近几年才走上工作岗位,业务不熟、水平不高,参加过省级培训的很少。有的县计生技术服务站也只有一、两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全陇南市只有10名,正高技术职称的无一人。
10月14日,调研组深入到文县城关镇贾昌村入户了解情况。在村支部书记罗继平的指引下,调研组先来到贾昌村273号任康平家里,任康平一家4口,是二女结扎户,大女儿广岁,小女儿13P,都在附近学校就读。在任康平家偏房内,调研组询问育龄妇女曹雪娥计划生育投保、政策优惠优待落实以及生活情况,曹雪斌说:“乡政府干部说要为我们办理养老投保保险,一开始我们以为是要自己掏钱不想办,后来说是国家给钱,我们就办了证。”并拿出优待证和养老保险储蓄给我们看。曹雪娥说“党的这个政策好,我们就放心了,今后生活就不发愁了”。
接着,调研组来到城关镇贾昌村四社二女结扎户刘勤德、宋亚尼家里,育龄妇女家亚尼川01年结扎,2002年乡政府为其办理二女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卡上有养老保险。减免学杂费二项。
调研组又来到四社二女结扎户任文平、田建花家里,田建花2001年8月施行女扎术,大女儿8岁,小女儿3岁,2002年乡政府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田建花家境一般,主要经济收入还是靠种植花椒。对计划生育优惠优待政策有些知道有些不知道。
在文县城关镇贾昌村党员活动室,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就调研课题征求乡(镇)、村委会意见。城关镇党委书记张满珍谈了几点意见:一是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缺口较大。2002年至2004年三年累计拨付专项转移支付85484元,但与实际工作所需相差太大,专职主任、自管小组长、宣传员的报酬只能是部分兑现。城关镇17个村计生专干、64个村民小组计生宣传员、自管小组长仅报酬每年就需43440元钱,目前只能兑现三分之一。二是养老储蓄投保资金严重不足。而此项工作的开展压力全在各乡(镇)头上,2003年,全镇每名乡干部都要包一个“名额”,为二女结扎户掏钱办理养老储蓄。三是省、市有关规定为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孩子上学减免学杂费有困难。教育部门实行的是“一费制”,小学每学期60元,初中生每学期125元。减免学杂费的钱目前省上没有拨付,市上财政困难又没有此项列支。目前城关镇对“两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的只能做到每年免学杂费10元。
在永登县民乐乡调研情况
调研组来到永登县、民乐乡铁丰村,对计划生育奖励金是否落实进行了调研。在走访的第一户人家赵桂花家,调研组看到了农行发放的存折,存折上600元钱历历在目。赵桂花今年63岁,丈夫去世,与独生女儿生活在一起,每年600元的奖励金足以保障其生活。老人一家生活安定、样和,其乐融融。与其相邻的村民谢某,老汉虽然有四个儿子,但却都不照顾他,他委屈地说,还是党的政策好,养儿不孝不如女。在铁丰村173号二女户赵世秀家里,调研组同样看到农行发放的600元存折,赵世秀的丈夫去世,和自己的小女儿住在一起,她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非常满意,一再说感谢党、感谢政府,使她这辈子的生活不发愁了。这充分说明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在农村中落实到位并发挥着显著效果。
三、全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03年,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6037万元,这些钱一方面用于弥补税费改革后基层计划生育的投入,提高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报酬。另外是将农村独生子女领证产如二女结扎户(含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三女结扎户)夫妻养老储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次性办理不低于600元的养老储蓄,省级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补助养老储蓄经费;第三是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其经费按照4:3:3的比例的列入省、地、县三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市逐年增加了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如嘉峪关市已达到人均8.82元,武威市已达到7.96元。全省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综合建设(包括免费器材配备)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尚未纳入财政预算。
目前全省独生子女领证人二女结扎户累计参加保险或养老储蓄共125700人;还有41900人未投保。今年,武威市出台了对独生子女领证户中独生子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的政策,全市共为8782户二女结扎户落实养老保险或养老储蓄506 47万元,占二女结扎入总数的97 22%其中落实当年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或储蓄276户湖0.69万元,占当年二女结扎户的59.l%其它优惠政策均已落实。但在省条例“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第二十条有落实不了的地方,由于武威市乡镇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效益不高,未能在乡镇企业中优先安排独生子女领证产和二女结扎户或其子女就业。酒泉市在“两户”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对农村夫妻双方免去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等劳务上部分乡镇能免40%,部分乡镇能免35%,没有免两年义务工的乡(镇)数占25%。其它优惠政策构已落实。当前全省每年新增二女户达2000至周00户,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则随着优惠政策的落实及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还有进一步激增的趋势。目前,这些迅速增加的“两户”都要本地政府按比例拿出钱来办理养老保险和储蓄或发放一次性1000元奖金。这对各级政府却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财政支出负担,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是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一个紧迫的问题。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基层,在农村,技术服务尤为重要。目前我省共有148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室),能开展基本的环孕情服务、放取环、避孕药具发放、咨询、随访、一般妇女病检查等6项业务,技术人员一般为2至4人。目前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4988人,乡镇计生专干10959入。他们多为中专毕业;不但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且缺少技术技能。所以提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能力,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也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转移支付严重不足。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我省每年是6037万元,按人均还不足7元,各级政府安排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虽然在逐年增加,但增长部分大多被人头费所占,真正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仍然严重不足。财政转移支付不能足额弥补税费改革前的统筹费。目前,仅一个乡镇规范化的计划生育服务所(室)就需要10万元。
政策性的不足。全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户享有的优待奖励政策要列入财政预算。但各市(州地)由于多年积累的欠账,数额较大,经费十分紧张。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就越多,所需的经费就越多,财政支出也就越多,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计生工作搞的越好,支出就越多,负担就越重,财政就越困难,这严重地挫伤了搞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将对计生工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其次,农村税费改革时遗留下的问题。由于全省在税费改革之初,各地起征标准不统一,从当年或上一年度起征标准得出的费改税数字明显偏低,使现在的工作发生困难,地方财政难以负担。
人为性的问题.转移支付应该拨付至乡(镇),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各级政府不得扣留或挪作它用,但有的县直到计划生育工作临近检查才拨付至乡镇或做假应付考核。使计生政策不能落实。另一方面,有些乡(镇)没有将这部分钱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如用来支付村、组计生专干报酬等。
2、对优惠政策在农村落实中的问题和困难估计不足。计划生育的优惠优待政策;要落实在群众身上,但实际情况参差不齐,思想认识模糊不清。有些人认为计划生育是计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譬如优先发放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现在是效益单位,信用社的贷款对象太多是农村生活条件好的产,俗话叫“给肥肉贴膘”,很少为困难的“两户”“雪中送货’,先发放扶贫贷款。其次“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村企业中就业”,在农村也很难实行;我省农村人口众多,乡镇企业很少,如陇南就没有什么乡镇企业,既便是甘肃省条件最好的河西地区,乡镇企业中也没有该项内容。政策明显与现实情况脱离,无法落实,带有明显的计划体制的烙印。
人为性的操作。在计划生育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省政府每年拿出500万用于“两户”投保,不足部分市、县按比例配套投入。农民本身不应该掏钱。但有的乡镇为了完成任务,强制干部拿工资为“两户”办理投保。
3、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乡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基本上是依托市、县两级计生服务站来开展此项工作。但是市、县计生服务站自身软、硬件都达不到国家的标准,又受到医疗、办班条件所限,对乡(镇)技术人员培训多是理论的讲解,缺乏具体操作的必要环境、条件。而且各县、市培训时间短,达不到预期效果。
4、对违法违纪计划外生育者处罚不力.当前,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加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97年制定的“七不准”要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但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违法生育户,按照人均纯收入对不同孩次违法生育处罚不同比例的金额,要按法律程序执行,“三年内征清’目前已成为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例如成县,近两年来对违法生育户对人起诉至法院,可至今法院判决执行者寥寥无几,加上农村许多人结婚时并没有分家,法院划分财产时难以确定。还有的违法户,在法院今天执行时,交200元;过几天执行时,又交100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搞“拉锯战”,法院为此也头痛不已。这就给人们造成了这样一个印象,计划生育的违法户法院都没有办法,你计划生育部门又能怎么样?你既然拿他没有办法,那我也可以违法生育。这将对今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另外,有些有计划外生育户的乡镇不得不向信用社贷款为违法生育户交钱做帐以应付上级检查,这更加助长了违法生育者的气焰,使惩罚违法者更加困难。
5、对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目前,全省约有流动人口140万人,虽然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人口委也建立了流出地使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情况公报,但据调查,我省尤其是以兰州市为主的大、中城市,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据对兰州市雁滩乡一带出租屋调查,各地的农民工,拖家带口者比比皆是,询问有没有办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件,回答都是没有。流动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形同虚设。计划生育处于失控状态。
6、政策不合理,“鞭打快牛”的问题.目前,全省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具有31个,但其中许多县(区)是工作做的越好,压力就越大,负担就越重。例如成县,计划生育除每年转移支付到乡(镇)68万元之外,还有7步万元缺口资金无法落实。因为成县前几年对计生工作抓的很紧,新增的“两户”很多,优惠优待资金负担越来越重。对新增“两户”的600元养老保险只能是县上负担一半、乡(镇)负担一半,但乡(镇)哪里有钱负担。
7、对“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重视不够。甘肃省每年新增贫困人口50-100万人,除天灾人祸,因病返贫的人口外,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超计划生育的人口每年有6万多,超生户往往把全家带入贫困。二是出生缺陷,甘肃省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6.40%。;每年出生缺陷儿有6000分左右,将把6000个家庭拖入贫困。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两项政策,并称为“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开展“少生快富”工程试点,主要是在生育政策较为宽松的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符合二(二)孩剩余政策,自愿少生一个孩子并采取安全适宜的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少生快富奔小康。目前,全国“少生快富”工程试点范围已由最初的宁夏扩大到宁夏、青海、云南3个省区,我省目前还没有开展此试点工作。
8、对特殊困难家庭没有形成具体救助办法。据调研,近年来一部分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由于父母或子女死亡、残、患病、生产、生活中存在许多实际困难。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截止2003年甘肃省计划生育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伤残、手术并发症患病等原因造成的特殊困难家庭有16万户,其中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因父母、子女死亡、伤残、患病后丧失劳动力的有3515户。2004年,甘肃省人口委等10个省直部门制定了《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方案》,积极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实施救助帮扶,按每户一次性救助1000元的标准救助了500跨产。但这仅仅是一次性救助,且救助标准低,资金无法保障,难以长期坚持。
五、意见和建议
(-)加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投入.省委书记苏荣同志曾在省人口委主任刘维忠同志的工作汇报上做出批示: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事关民族素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为了搞好计划生育这项国策,把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此建议:
1、建议我省积极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并研究决定,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申报为全国“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地区。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临夏、甘南和张家川“两州一县”开展“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两州一县”农村每年符合二、三孩生育政策的夫妇共有1.8l万对,如果每年有10%的夫妇放弃生育H、三孩,每年将减少出生人口1800多人。为此,建议对“两州一县”符合生育二、三孩政策而自愿少生育一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配套奖励经费从省列扶贫资金列支。
2、建议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范围。明确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范围,可以使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经费得到保障,使救助活动从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形成制度化,长期性的救助机制。
3、把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经费纳入国债资金和西部开发资金的支出范围。对全省148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室)的医疗器械实行免费配备。
4、把农村独生子女领证产和二女结扎户纳入农村低保。据测算,对全省这部分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是非常必要并完全可行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产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只占总农户数的不到2%虽然数量不是很大,但对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的影响却不小。
5、计划生育事业费年人均投入提高至1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二。
6、建议省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基金,设立政府网站,动员社会各界捐款。
(二)对农村优惠优待政策落实的建议。建议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第(四),第(六)进行补充修订。
l、明确其他部门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责任;明确乡镇企业对计划生育优惠优待的责任。
2、对于基层农村优惠优待落实做假的问题,省人口委要加大考核考察力度,对做假者严惩不贷。
(三)提高乡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建议。建议省人口委与省卫生厅合作,依托省妇幼保健院、省生殖保健
院,省人民医院等医院,对乡(镇)技术服务人员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提高临床技能为重点,形式以临床进修为主,进修时间以三个月为好。培训经费由派出乡(镇)负担50%,个人负担50%。
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人口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计划生育培训基地。依托有关大专院校和医疗机构,明确任务、明确分工、专门针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以及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学历偏低、技术不高职称晋升困难而设立。分期分批培训骨干,这将对我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提高乡镇医疗卫生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对违法生育者的处理建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增加公共投入的补偿。为了达到震慑违法违规生育者的目的,建议省政府(出合适应乡镇工作的具体办法与程序。制定适应基层法院操作的程序,例如:设立“流动法庭”。对违法生育者集中展开法律程序,对计生违法案件快办快结。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上升的势头。
(五)、加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力度。实行“人住哪里,哪里负责”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加强管理,做到“五不放松”:一是综合协调不能放松。各地都应该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队(指县级或租级机构),由公安、工商、劳动、计生部门抽调人专门司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但工资关系、组织关系都保留至原单位。二是网络建设不能放松。这方面尤其应该加大市场、集市监管,选择1至2名流动人口信息员,使上下信息贯通,这样就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优质服务不能放松。对流动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应该跟踪到人,随访到人;社区中也应该有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四是加强管理不能放松。这方面,主要要坚持日常巡查与随机巡查,主动与流动人口户籍地沟通,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信息互通的管理模式。五是考核评优不能放松。每年初各地政府要加强同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下达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指标,年底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一票否决”或记过等处分。
(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目前,我省部分市县计划生育工作搞的不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奖得不实在,罚得不严格。因此建议:
1、对成绩突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和先进个人重奖。加大物质奖励与干部提拔任用力度,表彰奖励是荣誉,物质奖励是慰问,干部提拔则是对工作的重视与肯定。改变目前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或当地计生委主任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的格局。
2、加大对落后市县和违法违纪人员的惩罚力度。计划生育工作落后的市县,究其原因,就是市、、县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对这些年终考核排名末次又不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市县,要坚决采取惩戒手段,对党政一把手实行“一票否决”,或给予处分,不能心慈手软。对年终考核排名本次的市、县计生委主任降级或免职。3、增加对单位(部门)支持并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奖罚办法。由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单纯就靠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家单位就能完完全全做好的,所以应明确省、市、县各个单位(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尽的职能,工作配合到位不到位有一套奖罚办法。而且应该具体到由组织、人事部门来牵头、考核奖罚。如有的单位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干部职工、有的单位对流动人口疏于登记管理,有的单位对计划生育优待优惠对象无优惠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