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援先生在10月2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从流动自由到定居自由》一文中谈道:中国人口多,管理困难,一步打破“二元结构”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不妨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实行对等城市之间的“自由迁徙自由定居”。第二步是实行非对等城市之间居民的“自由迁徙自由定居”。第三步就是实行城乡之间居民和农民的“自由迁徙自由定居”。
这样的三步走策略,表面上来说可行,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
首先我对“中国人口多,管理困难”,从而不能实现一步到位的自由迁徙自由定居表示一定的怀疑。事实上我们现在的“两边登记”式的户籍管理方式,反而增加了管理困难,在流出地登记常住户口、在流入地登记暂住证实际上使户籍管理的工作量成倍数增加,管理的实际效用却未必增加。道理很简单,人口流动和迁徙的最大动力是就业条件和生存、发展成本的改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户口(即使是特大城市户口)本身的含金量却越来越小,现行的户籍管理根本无法阻止也无法真正有效调控人口的自由流动,“一亿人口在流动”就是最好的证明。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离乡背井,都不愿意四海为家。但是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亦是人类发展的基本追求和社会进步的第一动力,“一亿人口在流动”的现实也已经充分说明,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高效率配置的力量已经远远大于那种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各城市画地为牢的户籍管理模式。
其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口的自由流动自由迁徙,遵循的同样是一种梯度发展的原理: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低效率的城市向高效率的城市流动。这样的梯度流动本身就是一种级差流动,“对等城市之间的自由流动和自由定居”丝毫无助于人口和劳动力配置效率的提高,除了给那些抱残守缺、身份等级观念强烈的人们一点心理上的安慰之外,即使对于流动人口本身,其意义也并不十分大。而且,这样的流动人口相比于整个流动人口的数量而言,几乎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
人口的自由迁徙和自由流动,是以个人的就业和发展为第一原动力、以地区间和城市间的梯度发展为特征、以多种不同层次和能量等级的劳动力市场自由配置同时进行为基础的“人的自由大联合”、“人的自由大重组”。人不分高低贵贱,地不分南北西东城市乡村,只有这样多层次、各区间同时推进的自由迁徙和流动,才足以实现社会资源重组、配置中的“社会生态平衡”,从而极大地促进个人、地区和社会的高效与平衡发展。所以,我对一切形式的对不同人才和劳动力“分门别类”、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政策的户籍管理或“促进人才流动”的行政管理方式表示怀疑。
因此,无论是从“平等、无歧视原则”的社会价值伦理,还是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这一工具伦理来考察,人口的自由流动、自由定居、自由迁徙,都不应该对人口和地区采取“分门别类”的不平等对待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从公平中要到效率,却绝不可能从效率中要到效率,更不可能从效率中要到公平,实践将会证明这一切。(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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