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根据这一精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计划生育部门必须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提上议事日程,力争充分发挥新型生育文化在生育控制中的作用。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的目的是要引导,帮助,促进广大群众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
一、生育文化的内涵与外延
我们这里所说的生育文化,是指人类在生育活动中所形成的一整套观念、信仰,风俗,习惯及行为规范、组织制度。生育文化包含三个依次递进的层次:
1.制度层面。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任何一个社会及组织团体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它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维护某种秩序而人为制定的程序化,标准化的行为模式和运行方式。作为生育文化的最外显部分,它包括成文及不成文的生育制度、组织机构等。制度给人的感觉是毫无人情可言,一旦违反,就会遭到处罚。它出现的时间最迟、最具刚性,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最为直接,但也往往不持久,最容易被改变、修订和破坏。
2.习俗层面。习俗也称风俗与习惯,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世代沿袭与传承的习惯性行为模式。在生育方面,经历漫长的历史岁月,每一个民族和地方,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有关生育的习俗,如中国广大农村婚嫁仪式、求子仪式,广东的“丁崇拜”等。这些习俗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是深刻而持久的,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地受其熏陶而潜移默化。生育习俗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虽然没有生育制度的影响那么直接,但却更加深远、持久。
3.观念层面。观念层面的生育文化通常称为生育观念,是指人们在生育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它在整个生育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在一般情况下生育观念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它包含的有关生育的价值理想,是人们对于生育的追求信念,它很难随外界环境的变动而改变,它赋予人的生育行为以神圣感和使命感,鼓舞人们为实现其生育理想而奋斗。西方人甚至我国一些长期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往往无法理解大多数农民在“生一个男孩”观念上的顽强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们为此不怕劳苦,不怕受穷,不怕违法,无论如何都要搏一个男孩,而只有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才能深刻感受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生育观念对人们生育行为的巨大影响。
二、新型生育文化对我国计划生育的特殊意义
从中国国情来谈生育文化,就是要探讨新型生育文化对我国计划生育的积极意义。社会主义生育文化,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有关生育方面的意识形态领域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新道德、新制度。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就是要将过去干百年来形成的“传宗接代”,“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转变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新型生育文化对我国计划生育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1.基础作用。中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是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但新型生育文化的建立实际上在新中国成立时就已经开始了。首先是以婚姻制度为突破口,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婚姻,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提出“实行男女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婚姻制度,为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建立拉开了序幕。其次是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为宗旨,大张旗鼓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建国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曾多次对计划生育作出重要指示,为我国全面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打下了基础。后来由于历史的原因,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走了弯路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直至上世纪70年代末,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才重新步入正轨。党和国家确立了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的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政策:,将计划生育纳入国家《宪法》(1978年)、新《婚姻法》(1980),并确立为我国的第一个“基本国策”(1985)。与此同时,建立了全国各级计划生育常设机构,建成了以政府行政为主导、以民间组织(计生协会、人口学会,性学会)为辅助的规模庞大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十分重视,使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出一条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路子。在我国政府和人民数十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下,终于初步建成了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型生育文化,使在经济尚不够发达条件下的我国,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2.中介作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推行,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因素的功能是有区别的。其中,生育文化直接作用于人们的生育行为,其他因素则要通过生育文化这一中介实现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3.整合作用。中国人口转变是一个过程,我们是在传统生育文化的基础上实现这一转变的。现代生育文化在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的同时,也在整合着传统生育文化。通过整合,那些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先进的生育文化淘汰了落后的生育文化。同时这种整合也是一个吸收传统生育文化中有益成分的过程。传统生育文化重视团体的观念、为国家,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的观念等也是构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生育观念的组成部分。正是因为这种整合作用,使得新型生育文化能在中华大地上生长,内化为中华民族自己的东西。
4.巩固作用。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逐步迈向低生育水平,毕竟是在发展状态下实现的,与发达国家实现低生育水平有显著的区别,还存在着反弹的可能性。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的生育文化仍将呈现出新旧并存的格局,由于新型生育文化还未广泛普及,人们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现在还客观地存在着“八不”:一是新型婚育观念不牢固;二是生育水平不稳定;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四是统计数字不准确;五是流动人口不愿管;六是优质服务不到位;七是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八是整体工作水平不够高。计划生育事业要真正造福于民,必须要有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勇气,以促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宣传,大联合、大开放和大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现在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唱响新型生育文化的主旋律,依托城乡社区,面向家庭,重点做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的“五期”教育,特别是要发挥媒体作用,做好送戏下乡、宣传品进村入户等方面的工作,使群众在新型生育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增加知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从而转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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