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7年3月,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我根据当时对我国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分析,预测20年后,即1977年我国人口将近10亿。这势必给国民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衣食住行、生活提高等方面带来一系列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负担。因此,我提出,要提倡晚婚,实行节育,有计划地增长人口。1963年冬,在全国政协第三届第四次会议上,我再一次提出了计划生育和一些可行的建议。
从1957年到现在,23年过去了,我的那个推算,可以说是不幸而言中。我国现在的人口数字,恰恰达到了将近10亿。
过去一些年来,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的认识,存在不少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例如,只看到人作为生产者的一面,而没看到作为消费者的一面,片面认为人多好办事。这种观点十分有害。对于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批判过于简单,没有注意到其中合理的、合乎客观事实的内容,没能从中引出全面的、科学的、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些积极性的结论。至于对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的批判,则更是错误的。
现在我欣喜地看到,党中央已经大大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并且初步制定了长期的、稳定的有关政策,初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队伍。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拥护。这里,针对目前我国的情况,我再提出下面几点建议:
第一,对人口数字及有关数字的统计必须精确、及时。
第二,建设一支善于工作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大力、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不能只是提倡晚婚,而应当把重点放在避孕上。
第四,我国现有为数不少的由于遗传因素所致的呆傻人、精神病患者和血友病、色盲病、各种血红蛋白病和先天性疾病的患者。这些疾病,有的是代代遗传,有的是隔代显现,不少患者既丧失劳动能力,又需他人经常照顾,纯粹属于消费者甚至对社会造成危害。从遗传学和优生学的角度看,应当使之逐渐减少。因此,我建议,在宣传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必要的政策以至法律,对这种人限制生育,以便逐渐提高我国的人口质量。
第五,目前除了提倡一对夫妇生养一个孩子之,外我还建议提倡晚生育。
第六、要制定政策,保证无子女的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能够“老有所养”。在这方面花一些钱也是值得的。
第七,要向外国的先进经验学习。欧美各国及日本,在这方面有不少好经验。我建议认真研究外国在这方面的政策、法律、具体作法、科学技术成就等等,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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