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4日电 (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在建设工地建立民工学校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凡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建设工地,都要建立民工学校。
这项规定要求民工学要建立由业主、总承包施工企业、分包企业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班子。确定校长、副校长、教务和总务等负责人,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处理及教学、管理和活动组织。
杭州市建委会还规定,民工学校的教学内容分必修课和自选课。必修课主要是:杭州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形势和任务;建设职工(相应岗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民守则;杭州市外来从业人员有关政策、安全生产一系列法规;计划生育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和有关法律常识、基本要求等6课。自选课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的内容等设置相应课程。民工培训应安排在雨天或晚上等空闲时间,每节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
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工程建设处于劳务密集型状态,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必然要招用大量民工承担劳务作业。这些离土不离乡的民工,既有淳朴实干、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优良品德,也有许多家乡陈规陋习,文化技术水平偏低,道德法制意识淡薄,不适应现代化工程建设需要的问题。
据了解,杭州市已有近20万民工日夜奋战在工程建设第一线,成为杭州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