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最早的人口数字是距今约四千年前夏禹时的13,553,923人(《帝王世纪》)。 距今约三千年前的殷代帝王,在龟甲版上刻有许多人数记录,虽然不是正式的人口调查,但也确是特种的人数记录。如武丁时代(约公元前1238—前1180年)的卜辞中,为了同羌人打仗,一次征兵达一万三千人之众。武丁二十九年,同土方等族作战,征兵达二万三千人。这些都是作战人数记录。 周代遗留给我们的有许多青铜钟鼎,上面刻有许多人口数字,特别是封赏臣仆的人数,多的达几千上万。《周礼》记载户籍制度,列有各种官职,专掌民政、人口,如司民掌登万民之数,媒氏专管介绍婚姻等等。 《国语·周语上》记周宣王39年(公元前789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料民”,就是办了一次人口调查。《左传》鲁襄公25年(公元前548年),楚国作了一次国势调查,对于田地、山林、车马、甲盾、车兵、步兵等作了详细调查,全部记在册籍之上。 春秋、战国时期,户籍制度有了更大发展。“书社制度”、“上计制度”各国都在严格执行。商周时代起就有“社”的组织。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就是户籍,也叫“书社”,当时已经利用木版、竹简记录人口户籍。 战国时,韩、赵、魏、秦都行“上计制度”。郡、县长官须于每年年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民户、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送呈国君。至秦、汉时,更加严格执行。唐、宋、明、清各代,多承旧制,每年呈报“国对簿”或“会计录”,其中包括户口、田地、赋税等数字。我们现在所能收集到的历代户口统计数字都是从这些国计簿或会计录中得出的。 从现有的材料看来,汉代的人口调查,口数和户数并列。当时的“口赋”和“算赋”(即人头税)是国家的主要收人。三国到唐代,政府收入始以“户调”(按户收税)为主,因此户数调查成为政府最关心的事。 自来每户的人口数。包括男女老小在内,平均每户约在五人左右,但有时只载丁数而没有口数。“丁”主要是指成年男人规定要服兵役或劳役,老、小、妇女一般不算在内,每户了数平均在1—2人之间。 历代人口凋查注意年龄大小。汉朝规定民年7至14岁出“口赋”,15—56岁出“算赋”。男子23岁始应兵役和徭役,56岁乃免。唐代规定1—3岁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妇女一般不服兵役,但有时也要服劳役。 宋代户口分列主户、客户。有土地的是“主户”,其中包括地主和自耕农。没有土地的是“客户”,其中以佃农占多数。主户需要向政府纳税,客户不需要直接向政府纳税。客户依附于主户,受主户剥削。神宗熙宁8年(公元1075年)行保甲法,掌管户口,客户也要充“保丁”。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剥削历代都有,宋代分列主户、客户,是历代少见的。 明洪武3年(公元1370年),实行“户帖”制度。帖中登记的项目有;户的种类如民户、匠户等,户主的原来籍贯和现在籍贯,居住所在地(乡、都、保、圩),家中男女、老幼的姓名,年龄和人数,他们和户主的亲属关系等。“户帖”的格式和调查项目由中央户部统一规定,户帖由户部印刷,发到各州县,必须派员按户调查。户帖一份交给本户收执,另一份缴回户部。 户口调查的方法,隋代有“貌阅”,唐代有“团貌”。 我国的人口调查,起源很古,而且几千年连续不断。至今留下近二千年的详细人口数字,多数是分省(或道或郡)分县详列的,并附有耕地和赋税数字。这是世界任何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可以认为这是全人类一大文化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