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7月16日,白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力度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66号)。 《通知》从八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力度进行了明确要求。即一是要着力营造落实责任的工作环境;二是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健全完善落实责任的考评办法;四是要健全完善落实责任的保障体系;五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六是要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责任兑现力度;七是要健全完善分类考评工作机制;八是要建立健全对考核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规定,对不按照中央《决定》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县区,将加大年终考核的扣分权重;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帮乡责任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先进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直至落实“一票否决”; 对在省、市的抽查、督查中,弄虚作假、工作滑坡、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直接列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主要责任人就地免去现任职务;在省、市的考核中,对未完成人口计划和工作责任指标和在全省考核排序中列后3名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重点管理;在市、县的考核中,对全市排序倒数后5名的乡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改变面貌。排序倒数第1至第3名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勉,其中对未完成必保指标其中一项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主要责任人就地免去现任职务;对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或因考核、抽查、督查失察、工作失误而造成评价失真、用人失误的,取消相关责任人今后的考核、抽查、督查资格,年度内不得评选为先进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直至落实“一票否决”,后果严重的给予降级处理。
|
| (责任编辑:翟晓文 文章作者:白银市人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