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07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配备台式电脑的通知
甘人口委办知字[2007]39号
各市(州)人口委、各县(市、区)人口委(局):
为了加快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的管理与开发应用。我委今年通过政府采购电脑(DELL台式机)现已到货。2007年4月11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配发方案,现将有关配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备单位数量及收费标准(每台3000元):
1、开展长效避孕节育方法监测科研项目的8个县(区)局及其4个项目乡镇:麦积区、七里河区、凉州区、永靖县、永昌县、高台县、泾川县、华池县各一台,共40台,免费发放。
2、全省157个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一台。部分流动人口较多、有专职计生干部的重点社区各配一台。
3、市(州)、县(市、区)人口委各一台。
4、2006年未配发的22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一台。
5、第一批10个省级优质服务县的乡(镇)计生办各一台。
6、甘南、临夏、陇南、白银四市州乡镇计生办(服务所)(不含城镇街道社区)各一台。
7、张川、肃北、肃南、天祝、泾川、通渭6县所辖乡镇计生办(服务所)各一台。
二、配备要求:
(一)所配备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电脑设备,省人口委主管分配处(室)要建立具体使用单位配备登记册,各使用单位要进行固定资产账表登记管理。
(二)所配乡(镇)、街道(社区)设备,要争取及早发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等资料的录入和管理运行。其固定资产账表应在乡(镇)、街道(社区)人口计生办登记管理。
(三)提货事宜:
电脑发放以县为单位,凭县人口局申请文件,街道、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电脑到省人口委流动人口处办理手续,其余在省人口委科技处办理该手续。
各配备单位于4月12~18日前到省人口委提货,逾期视为放弃,则另行调剂安排。
收费配备单位,必须先办理交款手续后方可提货,一律不赊欠办理。
办理提货手续:请先到我委有关处(室)统一开具调拨单——财务处凭调拨单收款盖章——委员会库房提货。
提货联系人:
兰州通讯电脑公司 崔海龙 0931-8268015 13893236972
银行汇款或交款,请与财务处杨再红同志联系(电话:0931-8416793 13893354394)。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