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3月2日,白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白银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
《方案》提出,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为突破口,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目的,围绕“创新提高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民自治、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人财保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方案》要求,要通过扎实开展“创新提高年”活动,确保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00‰以内;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 77 %以上。
《方案》指出,今年全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和措施有: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国策氛围
牢固树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观念,改革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内容,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是各级宣传、党校、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自觉承担并完成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党委宣传部门支持,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大宣传、大联合格局。二是继续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总体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督促抓好落实。三是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以抓好入户宣传和面对面的宣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标语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文艺宣传“四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新机制。在全市普遍开展创建“五有、两到户”活动(“五有”指在村、社区有综合的人口文化活动室,有群众性文化宣传队伍,有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阵地,有个性化宣传服务活动,有突出当地特色的宣传品牌。“两到户”指通过向群众免费制作发放宣传品,使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普及到户,个性化特点的温馨宣传到户);按照“简练、人文、实用”的原则,规范、刷新国策门、国策壁、固定标语;继续实行新闻上稿量化指标和奖励并行制度;以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十年总结为契机,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文艺调演等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街道举办1次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于一体的大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进一步深化科学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全面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把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作为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一个主要抓手,集中力量抓指导,抓督查, 抓落实。严格按照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落实行政层次责任,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每月对工作进行实绩考核,与票子、面子、位子“三子”挂钩,当月兑现奖罚,书记、乡镇长一视同仁,同奖同罚,在“票子”上拉开差距;每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上月考核结果,在乡村显眼处公布奖惩情况,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乡村领导干部进行帮促限期整改,在“面子”上不留情;把实绩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对工作显著的干部通过“双推优”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不称职的实行“一票否决”,在“位子”上有变动,推动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抓“数字计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把“数字计生”信息网络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加大投入,强化培训,拓展项目,狠抓应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口育龄妇女信息系统(P&WIS)和全员流动人口GPL系统,建立起全员人口数据库。通过定期清理核查和督查考核,及时更新,使P&WIS和GPL系统的人口覆盖率和与报表数据相一致,把健全的P&WIS和GPL系统,与乡镇及组织、教育、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形成以人口计生部门为信息交换中心,各乡镇、相关部门、育龄妇女相结合的综合信息网络,为相关部门提供婚姻、生育、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指导工作、发挥作用的目标。
(三)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以“质量管理、优生促进、科技练兵、服务关怀”为重点,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一是抓好阵地建设。积极争取和落实好县乡服务站所国债项目建设,配齐开展经常性节育、技术服务和妇女病诊治必备的医疗器械,使全市县区和乡镇服务站所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充分发挥村级服务室和卫生所的作用,资源共享,服务群众。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各级技术服务人员,坚持开展日常岗位练兵,举办技能比武活动。建立县、乡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县区调派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工作3个月,指导帮带,乡镇安排服务所技术人员到县区轮训3个月,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是抓好服务管理。坚持以环孕情服务为切入点,以产术后随访为重点,抓好各项技术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规范已婚育妇节育状况回访调查和妇女病普查及诊治制度,更换到期节育药具,落实服务关怀;规范政策内待孕人员和在孕人员访视档案,定期开展随访服务,提高孕前型管理水平;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严格手术操作程序,减少手术并发症,维护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利;全面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通过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免费婚检、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补充营养素等措施,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进优生促进工程,降低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进一步深化利益导向,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凡是惠农政策,农村“两户”都优先享受,凡是涉农收费,都对他们优惠、减免,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各种惠农政策都暂不享受;各项惠农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节育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在招考教师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聘)时,在总成绩中分别增加20分和15分。在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中,继续重点解决农村二女节育户的危房改造问题。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两户”养老储蓄和奖励、少生快富等经费,落实“四权分离”的管理制度,全部纳入到“一册明一折统”范围。二是抓好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宁县要抓住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契机,千方百计使农村“两户”享受试点优惠政策利益最大化。平川区要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两户”的投保面。白银区、景泰县和靖远县要在继续抓好试点乡镇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保险金由财政、相关部门和个人三方筹缴。
(五)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齐抓共管机制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均等化服务、区域化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工作要求。会宁县、靖远县和景泰县以流出人口特别是流出育妇的管理为重点,白银区和平川区以流入人口管理为重点,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做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狠抓信息化规范建
设,社区创建,促进GPL功能完善,促进人口信息整合。落实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和以网管人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协作机制,采取县区联动, 城乡互动,部门配合的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尤其是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继续实行对流动人口中的二女户节育,按落实例数进行奖励和加分的措施,带动和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全员化、网格化、均等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市内“一盘棋”工作格局,推进省内重点区域“一盘棋”。
(六)进一步深化依法管理,构建法制和谐计生
1、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公安、卫生、工商、药监、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完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政策内二孩妊娠妇女全程监控服务等制度,完善环孕情服务、人流引产手术、接生“三定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个别医疗单位顶风违纪、扰乱生育秩序的问题,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违犯《规定》的人和事要及时公开曝光,对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使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和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2、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口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纪、政纪、经济处罚力度。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拟提拔任用、晋升职称、评先评优中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审核关。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二孩生育证审批的调查、公示制度和审批责任制,确保无错批现象;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健全档案资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省人口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健全乡、村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栏的通知》精神,以乡、村为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推进“阳光计生”建设。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办好计生热线,努力提高流动人子系统质量。深化示范性流动人口管理发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人口计生工作。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互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坚决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7个月以上大月份引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标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100%,当年超生征收比例达到40%以上,三年内征清。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信访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解决历年积累的信访问题,减少矛盾,构建和谐计生。
(七)进一步深化群众自治,推进协会工作发展
切实加强协会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人口计生
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市、县协会设立专项经费,基层协会全面达到评估认定标准。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做好“幸福工程”项目建设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要求,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群众参与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合同的制定和完善,在探索建立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监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八)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做好“十二五”人口规划编制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工作,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把人口问题纳入整体和区域发展规划。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各级人口计生、发展改革和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彻底摸清我市人口情况和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启动我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专门成立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多方调研论证,科学编制规划。
《方案》对完成目标任务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将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人大、政协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和巡视范围。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乡镇党政一把手,要把“亲自抓、负总责”变成具体行动,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全力以赴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真正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机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认真落实“四纳入一保障”规定,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今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人均达到30元,其中市级人均投入达到2元以上,列入2010年财政预算。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力度,对现有人员进行系统轮训。深入开展“双推优”和“双评”活动,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积极协调落实基层计生干部社会保障待遇,对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合同制、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四)坚持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系统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部门”分线考核,兑现奖惩。
对县区的考核,实行省、市考核相结合,以省上的考核结果为准,兑现奖惩。对于全面完成人口计划和工作责任指标的县区,市上奖励综合排序的前3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对未完成责任指标其中一项的县区和在全省考核排序中列后3名的县区,实行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重点管理期间,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提拔、评奖和调动。
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实行市、县考核相结合,以市上考核结果为准,兑现奖惩。对全市排序前10名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奖励。对全市综合排序倒数后5名的乡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改变面貌,并对未完成必保指标其中一项的乡镇、街道,实行 “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在省、市的抽查、督查、考核(包括半年考核)中,对弄虚作假、工作滑坡、问题严重或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乡镇、街道,直接列入重点管理,直至落实“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
对公安、财政、民政、教育、卫生、农牧、扶贫、水利、林业、工商、建设、劳动保障、房管、药监、妇联、国土等16个相关部门按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排序前3名的分别奖励3000元,排序4至5名的分别奖励2000元,排序6至8名的分别奖励1000元,未完成责任指标的通报批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先进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
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之后,乡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的,跟踪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联系乡镇、街道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对所联系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连带责任,年终依据联系单位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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