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日前,临夏州人口计生委结合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了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全州各级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普遍受到系统化的法制教育与培训,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化建设。
(三)基本原则:一是围绕"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从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实际需要出发,服务群众,教育群众;三是把握本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因地制宜,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五”普法确定了普法对象和任务
(一)主要对象:各级党政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其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农村的育龄群众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各级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各级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二是通过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要充分利用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2、加强对全州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能力。一是全州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增强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统一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的观念,树立计划生育执法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全州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务,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四是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的重要意义,减少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州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突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依法生育权、知情选择权以及奖励与优待等权利的宣传,把法律交给群众,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增强依法生育和维权意识。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增强公民依法参与和管理计划生育事务的积极性,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减少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4、加大农村普及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力度。“六五”普法的重点在农村,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和教育培训、现场服务等途径,加大对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流动人口的依法维权意识。要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以及“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社会性别平等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广告牌等基层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5、加强在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意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到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纳入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五”普法制定了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底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既要面向系统,也要注意面向社会,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4年低)。各县(市)人口局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州人口委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和依法治理进行总结验收。
“六五”普法加强了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 开展培训,强化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专业人士以及离退休的司法人员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三)狠抓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任务、有落实。人口计生系统的宣教、政法等职能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具体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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