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生育的因素多元化和生育现象具体化
西北人口信息中心 金文俊
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句用来描述农村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话:“由于受到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落后的、封建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所以┄”。这句话在当前用来解释生育现象和生育行为时到底适用程度如何呢?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社会阶层结构复杂,民族成分多样,并且经过三十多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对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的传播,影响生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支配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原因也是各不相同的,不可一概而论。当前育龄妇女的生育观念已远非“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可以解释,关于这一问题的表述应该是“影响生育的因素多元化”和“生育现象具体化”。
首先,由人口民族结构来看,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少数民族并不必然地具有“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思想。“多子多福重男轻女”是典型的汉文化的思想,在《诗经》中即有“桃之夭夭”的诗句,用来形容果实繁盛的样子,当时无论从家庭还是国家的层面都追求人口的众多。而各少数民族的观念与汉族并不同一。如在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的相关分析中,自“三普”以来几乎达成共识的认识是“女性受教育水平的上升有助于控制生育”,尤其初中教育是一个重要的临界点,女性受教育程度达到初中及以上时生育水平较之小学教育阶段有很大的下降。但是前几年黑龙江对赫哲族的研究中却发现女性受教育程度达到初中及以上时,妇女生育水平较之文盲半文盲有较大的提高而非下降。这是由于赫哲族由原始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经过封建社会,赫哲族群众对于生育一直抱着自然随意的态度。但是当育龄妇女接受了初中及以上的教育之后,就受到了汉文化中“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反而开始追求多生。
再比如,有很多民族都是有宗教信仰的,宗教对于人们生育观念的影响以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最为明显。世界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妇女生育率较高,如回族、保安族、东乡族等,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妇女生育率较低,如藏族、蒙古族、裕固族等。民族人口学的研究认为伊斯兰教是主张增殖人口的,如穆罕默德说:“你们生育,你们繁殖,未来我要以你们与其他各民族竞赛┄”。另外《古兰经》中是不主张歧视妇女的,因为“妇女是家中之灯,是幸福的源泉,美德的工匠┄”,还因为穆罕默德说“不要歧视女儿,我是女儿的父亲”。而研究认为藏传佛教具有不主张人口增殖的作用,因为佛教讲生死轮回,“佛教八苦”中“生”(即生育抚育)的苦是第一位的苦。所以当一位妇女生的孩子多时她可能会认为自己前世罪孽深重,所以让她生很多孩子来消除罪孽。因此宗教对很多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生育行为发生的影响是远远大于汉文化“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的。
其次,除了少数民族,汉族的文化观念也并不是都追求多生和生男孩的。如甘肃陇南康县的阳坝镇到文县的碧口镇一带都是汉族人口,但是“女到男家”的婚嫁现象很常见,当地把“招女婿”叫“抱儿子”,两女户家庭很多就“抱”两个“儿子”,当地的两女户做绝育手术很普遍。他们的观念认为较之儿媳,女儿跟父母比较亲近,父母把女儿留在身边可以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受到更精心的照顾。
再如《人口研究》曾刊登过一篇对安徽东部一个汉族村子的田野调查成果。这个村出现了普生二孩的现象,与我们认为在“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支配下的生育行为迥异,超生的不是两女户而是独儿户。调查的结果学者用当地人的一个小嗜好——赌博来解释生育观念,即赌徒心理——“攀比”和“冒险”导致了该村人的生育行为。
再次,除了上述因素,生育从来都不是受单一因素影响的行为,它受到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多种因素综合支配下的产物,规律中的例外和例外中的规律处处存在。如前述受伊斯兰教影响的民族妇女生育水平比较高,但是哈萨克斯坦和我国的哈萨克族都是例外,例外的原因是受到了另一条规律的影响,哈萨克族生活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都比较高,而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与妇女生育率之间关系的倒“U”曲线表明,经济的长足发展有助于降低妇女的生育水平,如我省酒泉市的阿克塞县在2002年就和肃南县、肃北县一起进入了中国经济百强民族县,所以阿克塞的妇女政策外生育很少见,肃南、肃北则既是经济社会发育水平较高的地区,大多数群众又信仰藏传佛教,人口受教育程度也超过了汉族,所以生育控制的难度很小,反之在我去肃南出差时还听到当地裕固族领导担心裕固族人口减少的问题。
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城乡差异,农村人口的生育控制难度大于城市是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主要从事的生产活动方式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程度差异,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等等的综合表现。城市的经济达到了节制生育所需要的水平,人口受教育水平较高,妇女生育周期缩短,对个人成长和发展有更高的期望,受到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覆盖,遵守生育政策与就业以及个人的职业成长有密切的联系,从事的生产活动越来越注重人们的脑力而非体力,这一切决定了生育行为更容易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政策期望。而农村则经济不够发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很多领域刚刚起步,有些甚至还是空白,人口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主要从事的生产活动仍依赖劳动力的体能投入,诸多因素的结合导致了农村的生育控制难度远远大于城市,客观的原因可能更多于主观的原因。
综上所述,在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多年,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大力普及的今天,对生育行为和生育观念的分析概括为受“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适用,但是已经在更大范围内失之偏颇。中国的国土如此广袤,社会成员的组成如此复杂,生育的行为是具体化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影响生育的因素是多元化的,需要找准要害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