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李斌甘肃调研汇报会上的发言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ww.gsjsw.gov.cn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7-12-1 10:35:31   来源:

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省妇联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近年来,省妇联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全省农村妇女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在促进全省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结合妇联工作业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正因如此,我们把这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了妇联善于做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的传统优势,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一切宣传阵地,通过多种活动,采取丰富多彩、易于群众接受的形式,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全省广大适龄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1.利用妇女阵地和节庆活动开展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近年来,省妇联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题,利用妇联已有的宣传阵地,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到社区乡村,教育广大妇女树立“男孩女孩都一样、女孩也是传后人”的社会共识。一是利用基层妇女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宣传。各级妇联充分依托全省妇女学校,对农村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注重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和政策,引导她们树立健康文明的生育观。二是利用“三八”、“六一”、母亲节等节日活动,开展宣传。各级妇联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组织专家到农村、山区巡回宣传“三优”知识,为妇女儿童义诊,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和文明健康的生育观。三是利用社区妇女文化节活动宣传,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白银市妇联积极开展“三破、三立”计生宣传教育活动:破除“多子多福”的旧观念,树立“少生、优生、优育”的新观念;破除“重男轻女”的旧观念,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破除“男孩才是继承人”的狭隘宗族观念,树立“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和胸怀全局、为国分忧的高尚情操,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促使更多妇女成为计划生育的带头人。
  2.结合文明和谐家庭创建进行宣传。近两年,我们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细胞”,纳入全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之中。在《和谐家庭创建标准》中,把“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纳入创建标准,从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强调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社区和乡镇举办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女性生殖保健服务,利用社区文化活动站、“巾帼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妇女健身站(点),以及农村的“婆婆宣传队”、妇女腰鼓队夕阳红艺术团等民间社团组织,开展计生文化宣传,鼓励家庭和群众自编自演、生动鲜活的有关计生内容的文艺节目,将计划生育政策融入文化娱乐之中,达到了群众主动参与、自我教育、寓教于乐的目的。使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人人讲计生、户户创文明的良好风气的形成。
3.结合各类评选表彰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各级妇联组织把是否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衡量先进妇女典型、优秀妇女干部和妇联干部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不得评选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十杰”、“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优秀文明家庭成员和优秀少儿工作者;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不得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和“三八红旗集体”;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凡超计划生育的家庭不得评为五好文明家庭和优秀家庭成员。一经发现超计划生育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其妇联给予的一切荣誉称号。从评优创先的角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的国策意识,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二、利用妇联工作载体,强化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导向
  省妇联十分重视计生工作,要求各级妇联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政策导向,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全力做好这项工作。省妇联各位主席在下基层检查妇联工作时,都要检查妇联配合人口委开展工作情况,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强化计生工作的自觉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妇联各类项目执行中坚持计生政策导向。在实施“春蕾计划”、“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救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等项目和工作中,优先安排农村符合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解决她们的住房、看病、吃水、孩子上学等实际困难。
  1.在各类妇女发展项目执行中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导向。各级妇联将帮助实行计生措施的农村妇女尽快摆脱贫困,成为致富能手当成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2003年,我们和省人口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妇女工作中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与妇联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春蕾计划”、“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劳务输出”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执行项目,抓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户、两女户的帮扶力度,促进了妇女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在项目执行中,我们根据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将项目和实惠向计划生育户倾斜,特别是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倾斜。我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自启动以来,已先后实施8批项目工程,累计争取并实施项目资金3683万元。为20万人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我们已先后直接向北京、天津、深圳、兰州等地培训输送从事家政、缝纫、餐饮等行业的妇女劳务人员39000多人,累计创劳务收入6300多万元;“春蕾计划”已资助贫困女童93944名,其中有30%是计划生育户的孩子;在2006年9月开始资助800名高中生的基础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继续在我省实施捐资助学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80万元,分两年实施。我们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一条基本要求务必贯穿此项目的始终:优先考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该项目在我省榆中县、麦积区、靖远县、镇原县、静宁县、凉州区、礼县、安定区、临夏市、合作市等10个县区市实施。2007年5月,省妇联启动了以帮助贫困母亲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能看病的“救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行动共募集资金390多万元。活动至今,全省已修建母亲安居房77幢;帮助1328名单亲特困母亲子女子完成学业;为232名单亲特困母亲进行了重大疾病救助。在行动中我们强化了计生工作意识,强调了救助重点为结扎户和两女户。
  2.在实施“两规划”中,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导向。省妇儿工委办在实施“母亲安全”项目中,加强了对项目县的检查、督促、落实工作,既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了计生服务,也强化农村妇女医疗保健意识。各级妇儿工委办把“母亲安全”项目实施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将“母亲安全”项目宣传手册与计生宣传材料统一装袋、统一管理。并协同乡计生站、卫生院组成宣讲小组,在重点乡镇,逐村对育龄妇女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户家中还张贴了宣传画,有效地提高了项目乡(镇)育龄妇女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知识的知晓率;省妇联还加强了对“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工作指导,使“母亲健康快车”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妇女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在技能培训上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导向。近年来,在妇联系统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项目中,我们重点倾斜扶持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和贫困育龄妇女。帮助她们学习科技知识,掌握就业技能,引导她们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全省各市州的贫困县(区)妇联为贫困农村妇女举办了美容美发、缝纫技术、果树栽培和家政服务等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全部来自农村贫困家庭或实行节育措施的农户家庭。通过免费学习,她们已普遍掌握了1—2门技术,开始走上致富路;与省扶贫办、北京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实施贫困地区(农民工)妇女就业新模式项目,向北京地区输送家政服务员7712名,为其中的纯女户免路费、免技术培训费,帮助她们利用一技之长在京创业,一年可为其家庭创纯收入6000—10000元,累计创劳务收入7000万元。在参与劳动厅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项目中,培训农村大龄女童11037人,输出5759人,其中有近30%是计生户大龄女童。
  以上所有项目的实施,在政策制定上,无一例外地重点倾斜扶持了计划生育户。对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及残疾人家庭都给予了特殊照顾。
省妇联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0〕8号《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2006年12月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发〔2000〕43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妇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为开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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