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以来,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优先优惠政策,将“少生快富”工程与扶贫开发、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的政策、项目、资金等结合起来,开展整村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政策的对象除参加资金少生快富工程外,再安排3000—5000元的项目,创造出甘肃独有的三种形式“少生快富”工程,即资金少生快富工程、整村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少生快富工程。
甘肃资金“少生快富”工程试点2004年10月在广河县和碌曲县启动。2005年试点工作扩大至甘南、临夏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肃南、肃北、阿克塞、张家川等21个少数民族县全面实施。同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现场会,专题研究部署少生快富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调查与研究》刊登了省财政厅、扶贫办、人口委《一项低成本高效益的工程——甘肃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试点的调查报告》,对我省“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6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将甘肃纳入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四年来,三种形式的“少生快富”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09亿元,受到奖励扶持的家庭8.5万户(其中资金少生快富工程5.1万户、兑现奖励资金1.66亿元;整村推进项目少生快富工程3.2万户、安排1亿元扶贫项目;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少生快富工程5134户、减免项目户自筹资金4300万元)。“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对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小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人口委在“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口委制定下发的《甘肃省“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少生快富”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逐步建立了政策界限清晰、资格确认严格、财力分担合理、资金发放高效、检查监督到位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
去年5月,省人口委结合甘肃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保证国家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决定取消领取奖励金的年龄限制,只要参加项目便把奖励金直接发放到户,整合项目提高奖励标准,减化申报手续等。创新使少生快富工程健康稳步推进。
当前国家扩大了“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范围。即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两个孩子(3到1)的家庭也纳入了国家奖励范围。对此,我省及时研究制定方案,顺利完成国家、省级奖励政策的衔接并付诸实施。
11月,国家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委托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我省东乡县和积石山县的166户少生快富目标人群实施了“少生快富”工程综合问卷调查。随后,受国家人口计生委委托,北京中科华信管理咨询公司派出调研组来甘,对我省“少生快富”工程进行中期评估前的调研。调研评估组结合入户问卷的主要指标,对我省的“少生快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甘肃“少生快富”工程充分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了“四权分离”,资金管理严格;三是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对象确认准确;四是引导和帮助项目户把奖励金用于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五是及时提供了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为甘肃“少生快富”工程总体工作到位,项目效果显著。
“少生快富”工程在我省实施以来效益明显。一是群众的生育观念逐步转变。“少生户”受到政府奖励,获得了多项扶持,社会上有了地位,经济上得了实惠,周围的群众由羡慕到主动积极参与,无形中改变了所在地区传统的生育观念,使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逐步形成。二是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由于“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我省每年减少出生1万人,人口出生率降低0.4个千分点,为全省稳定低生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以来,计生工作者进村入户,帮助群众落实致富项目,解决生产、生活和生育中的实际问题,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真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计划生育是一项为民造福的事业,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