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 遏制和减少政策外生育, 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 发动全市公民 , 对全市范围内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特制定武威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如实地向人口计生部门反映被举报人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深 入实地调 , 掌握翔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 以对人民和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实名举报。举报人在向人口计生部门举报时 , 要登记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向举报人详细了解被举报人的情况, 答复查处结果、反馈信息 , 查证属实后进行表彰、奖励。
保密守信。受理实名举报的机构, 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严格保密, 不得对举报人歧视、刁难、压制, 更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 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范围
户籍地及现居住地在武威市的农村和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其单位违反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均可举报:
1、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居民和农村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违法违规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
2、为育龄人员提供假证明,办假手续的 (包括给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人员办理生育证明的, 给未落实节育措施的人开具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的) ;
3、瞒报、虚报出生人口及其性别的;
4、违反免费服务规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的;
5、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做终止娃妮手术、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的 ;
6、育龄妇女政策内怀孕私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7、非法收养、送养小孩的;
8、生育后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或谎报婴幼儿死亡的 ;
9、在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救助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中弄虚作假的 ;
10、不依法行政, 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查实的, 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居民和农村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违法违规政策外生育的, 每例奖励500元;
2、举报为育龄人员提供假证明、办假手续的, 每例奖励200元;
3、举报瞒报、虚报出生人口及其性别的, 每例奖励100元;
4、举报在计划生育 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 , 违反免费服务规定的, 每例奖励 100 元 ;
5、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做终止娃妮手术、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的 , 每例奖励 1000--3000 元 ; 6 、举报育龄妇女政策内怀孕私自人工终止娃妮的 , 每例奖励 1000 元 ;
7、举报非法收养、送养小孩的 , 每例奖励 1000 元 ;
8、举报生育后遗弃、买卖、 残害婴幼儿或谎报婴幼儿死亡的 , 每例奖励 500 元 ;
9、举报在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救助特殊困难家庭对 象中弄虚作假的 , 每例奖励 200 元 ;
10、举报不依法行政 , 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 , 每例奖励200元。
奖金兑付办法 : 实行属地管理、首报受理负责制 , 举报人举 报到哪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就由哪一级负责支付奖金。奖金可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四、有关要求
1、举报人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情况 ( 包括姓名、现居住地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地点、联络方式、不符合 法定条件生育的孩次、孩子性别、出生地点、出生时间等信息 ) ,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对查实的举报 , 原则上只奖励最早举报人 ( 以邮戳或最早电话记录为准 ) ; 多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 , 奖金平均分配 ; 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 , 只奖励第一举报 人。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查询举报核实情况。经告知举报情 况属实的 , 举报人要在一个月内凭有效证件 (明) 到人口计生部 门领取奖金 , 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县区、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工作 ,
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有奖举报制度 , 同时在县区、乡镇 ( 街道 ) 、 村 ( 居 ) 公开栏中长期公示 , 做到家喻户晓 , 人人皆知 o
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作为 实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 , 对举报
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信函等一律保密 , 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 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 对出现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 , 举报人 可直接向市人口委报告 , 由市人口委负责查处 , 情况严重的 , 依 法依纪追究责任。
5 、查证由市人口委纪检监察室负责 , 其他各科室配合。 市人口委举报电话 : 6115113 ( 信访室 ) 、 6123661 ( 纪检监察室 ) 、 6116869 ( 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