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解决农村计生“两户”实际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降低和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农村人口与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2004年,康县开展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之时,正是全县上下大力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关键时刻,作为康县人口委主任的雷生贵同志,深感党的这项德政工程的重要性,他统筹兼顾,把此项工作纳入创优工作的重要内容,以身作则,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并及时组织学习,研究部署积极开展此项活动。实施伊始,由于时间紧,加之省上具体实施细则未出台,造成对奖扶对象的界定掌握不准,致使上报对象误差较大,发现这一问题后,雷生贵同志心急如焚,他积极汇报县委、政府,一方面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一方面组织力量对全县奖励扶助对象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六月骄阳似火,他不顾身体不适,亲临农村第一线,爬山涉水,深入农户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在他的带领下,全县上下通力配合,集中整治,对全县2004年已上报的1870例奖扶对象全部进行了核查和重新确认,对已错发的奖扶资金进行了全部收回。
三年来,他始终坚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抓落实,他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工作方法和宣传方式,并严格按照奖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督促检查,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主动汇报县委、政府,具体解决奖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务实创新,勤奋工作,开创了我县奖励扶助工作的良好局面,推进了奖励扶助试点活动的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