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广河县根据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工作实际,在2006年与17个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增加了县商务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农机局,使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达到20个。同时,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省人口委《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定试行办法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县人口局与县民政局迅速行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
根据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稀三女)结扎户、“少生快富”项目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比一般家庭多保一人的原则,全县将有569户,共计2707人,优先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政府《关于批转〈广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县人口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积极向县上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对1050户计划生育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个人统筹金4.376万元由县财政予以解决,使这些对象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