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口局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试点制度的做法
静宁县辖24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92个行政村,2325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4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6万人。2004年以来,静宁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精心组织,健全机制,规范操作,严格政策,反复调查摸底,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年全县共有1199名(2004年236人,2005年426人,2006年537人)花甲老人享受到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71.94万元,使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带动了广大育龄群众执行国策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宣传,舆论造势,努力做到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将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确认程序、奖励标准、发放程序,委托发放机构、领取方式等内容,统一规范为群众看得明白、用得上、感兴趣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在所有组社书写上墙,对初步确认的对象在县、乡、村、社逐级张榜公示,既向群众宣传政策,又接受群众的监督。据统计,全县共刷写固定标语5568条,发放奖励扶助宣传品5万余份,奖励扶助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严格实施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按照“有情的政策,无情的操作”要求,深入村社、农户,逐人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做到“六问、三看、三见面”,并在群众居住密集的地方张榜公示,对乡村确定的对象在县电视台公示,确定无误后上传国家奖励扶助信息平台进行规范管理,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不错不漏。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农业银行直通车发放,对因行动不便的奖扶对象,上门发放,保证奖励资金到户到人。为了准确掌握实施效果,我们每年对奖励扶助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保证了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执行政策不走样。
三、靠实责任,真奖实罚,确保奖励扶助对象准确无误。静宁县把奖励扶助试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奖励扶助工作程序规范、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的目标要求兑现奖罚。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政策执行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确认对象有误,错发奖励扶助金的,由审核人和具体确认人负责全部收回,实行专户储存;无法收回的,由原调查人和审核人如数缴纳。2005年,全县收回发放到户的错报资金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