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奖励扶助工作纪略
镇原县切实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奖励扶助工作,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确认2006年奖扶对象1151人, “直通车”累计发放资金94.44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强化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制定了《奖励扶助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相关部门参与奖励扶助工作职责》等制度。三是将落实奖励扶助制度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制考核,对核查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四是强化培训,全面提高了县乡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建立奖扶制度的意义、主要内容、确认条件,扶助金发放的渠道和领取方式。
(二)坚持原则,严把政策,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调查登记中,我们具体分六步实施:初步筛选、入户调查、审核公示、质量抽查、上报信息,建立档案、回访调查,还实行100%抽查。止目前,全县没有一起举报计生干部在资格确认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案件,对象确认准确率达到100%。
(三)加强协调,畅通渠道,确保奖扶资金到位。具体做到了“两个协调三个监督”,实现资金到户到人。一是搞好计生和财政部门协调;二是搞好计生、财政与金融部门的协调;三是建立了政务、村务公开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了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主要成效
一是激发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两年来,全县有192对农村夫妇主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030对农村二女户主动落实了绝育措施。
二是促进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各涉农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使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县民政局因势利导,在开展特困救助工作中,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实施奖扶制度,使部分农民养老问题有了基本保障;对农村“两户”的优先奖励,彰显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和实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推进了农村民主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