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人口委调研组李青俊教授一行,在省人口委综合协调处处长李元春、市人口委副主任王绪贤的陪同下,到平川区调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
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就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和扩大奖励扶助范围,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奖励扶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接轨,发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作用等内容进行了座谈讨论。调研组还详细了解平川区奖励扶助工作执行情况,就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从2004年国家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至2007年底,平川区共有74人享受了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累计发放国家奖励扶助金11.94万元,使生活相对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
受到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的启发,平川区从关注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制定出台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奖励扶助制度。从2005年4月份开始,对夫妻双方均属平川区农业户口的一女或二女户夫妇 ,每人每月给予3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年满60周岁与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2007年7月,又经过调整,将对农村落实了绝育措施的一女或二女户夫妇的奖励扶助金由原来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40元,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由原来每月10元提高到每月15元。3年来,该区共有1136人享受到每人每月30-40元的奖励,350户家庭享受了每月10-15元奖励,累计发放奖励金130多万元。